【颁发部门】 天津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津司鉴[2010]12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天津市天拖医院: 你院变更司法鉴定所登记事项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符合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准予天津市天盾法医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变更为苏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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