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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企业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国资党发[2010]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省属企业党委,徽商职业学院党委: 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以“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开好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的通知》(组通字〔2010〕28号)精神,全省2010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在今年8月底之前完成。现就省属企业(含徽商职业学院,下同)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省属企业党委要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认真谋划召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时间确定后,要提前10天书面报告省国资委党委,其中马钢集团公司等12户企业要同时报告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在15天之内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以及会议记录及其他专项材料。 2、各省属企业要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皖办发〔2005〕2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省国资委党委将加强对省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党委委员分别参加省属企业的民主生活会,具体安排附后。 4、各省属企业要加强对所属二级党委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进行部署,提出相关要求,抓好督促检查。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附:
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参加省属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安排表
姓 名 参 加 企 业 桂建平 省高速集团、国元集团 吴经华 海螺集团、省能源集团、省投资集团、皖北煤电集团 楚建平 江汽集团、省国资运营公司、深安总公司、国贸集团 沈天鹰 铜陵有色集团、华安证券公司、省交通集团、皖维集团、裕安总公司、徽商职业学院 朱少春 淮南矿业集团、建工集团、机场集团、省粮食集团、合肥煤炭设计院 方 无 马钢集团、淮北矿业集团、军工集团、中煤矿建集团、省农垦集团、省徽商集团 江 燕 叉车集团、省旅游集团、省盐业总公司、省水建总公司、淮海实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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