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机制和绩效考核工作,根据《海南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琼医改办〔2009〕17号)、《关于海南省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琼医改办〔2010〕10号)和《海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2009-2011年)》(琼府〔2009〕6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销售,杜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包括耗材)收入挂钩。 (二)绩效分配原则。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职工奖惩挂钩。 二、 考核范围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垦系统农场医院,华侨农场医院,国营林场医院。 三、考核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内容包括药品目录管理、药品采购和储备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报销管理、群众评价与监督等六个方面。详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标准》(附表)。 四、考核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由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财政等部门参与。 (一)考核程序。 1、考核工作于财政预付款和结算款下拨前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标准》进行自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卫生机构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结果上报省卫生厅备案。省卫生厅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2、考核每年一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不定期进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可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形式。 1、查阅资料。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统计报表、药品购销合同、工作记录等相关文件和处方、病案等医疗文书。 2、现场检查。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公示和宣传情况,药房建设和药品库存情况等。 3、召开座谈会。随机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若干名职工和患者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4、走访调查。走访不少于10户患者家庭,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采取百分制。分为四个等次:得分85分以上为优秀,84-70分为良好,69-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结果运用。 1、各市县(区)制定奖惩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奖优罚劣。其中,对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额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并按规定对优秀、良好等次给予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奖惩的基础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建议免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职务。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奖励经费,分配原则上与负责人和职工绩效工资挂钩。 六、组织实施 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职工奖惩考核细则,报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附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标准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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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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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录药品管理(12分) |
1、目录药品配备覆盖率 |
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配备覆盖率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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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目录药品剂型 |
剂型适宜,满足需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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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采购和储备管理(10分) |
3、药品采购 |
遵守《海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违反其中一款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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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品库存量 |
单类剂型目录药品库存量不低于单日平均使用量的5倍。发现1种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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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药品质量 |
无过期、失效、变质、虫蛀药品。发现1种扣2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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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使用管理(55分) |
6、药品使用培训 |
对医生进行合理用药培训,未培训扣2分。培训不足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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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药品使用定期检查 |
建立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处方管理,监督和指导药品合理使用。无制度,无检查,缺1项扣2.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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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理用药 |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15%,超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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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门诊输液治疗 |
门诊输液治疗比例≤30%,超1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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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激素处方 |
合理使用激素,激素处方比例≤10%,超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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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目录药品销售额占总药品销售额比例% |
目录药品销售额占总药品销售额比例>70%。低1个百分点扣3分。扣完为止。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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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收入挂钩情况 |
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包括耗材)收入挂钩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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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价格管理(8分) |
13、药品价格公示制度 |
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及时公开药品价格。无公示扣3分,公示不全扣1-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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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目录药品销售价格 |
所有目录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有1个目录药品不执行零差率销售扣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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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非目录药品销售价格 |
非目录药品销售加成率西药和中成药(不含中药饮片)≤15%。高于以上规定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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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药品报销管理(10分) |
16、目录药品补偿报销 |
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全额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规定给付。目录药品之外的甲、乙类药物,计入新农合报销额度≤90%,报销比例按新农合的规定给付。目录药品报销比例比非目录药品≥10个百分点。不达标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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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群众评价与监督(5分) |
17、满意度 |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无意见箱扣1分,无真实记录扣1分,群众满意率(抽取不少于10名)≥80%。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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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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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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