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年-2010年)》(国土资发〔2005〕241号,以下简称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要求,部决定对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贯彻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通报表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是对各级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在经济社会转型、资源领域改革步伐加快的大背景下,国土资源管理成为腐败现象易发高发的领域,必须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更加注重从制度安排入手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规范权力运行。 国土资源部始终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在全系统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取得重要进展。2010年是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最后一年,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全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经验和激励先进,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谋划好下阶段推进依法行政的整体布局和重点任务,继续发挥好依法行政对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重要作用,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认真做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工作。 二、工作原则 做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必须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以下原则: (一)既认真总结过去,又积极谋划未来。要全面总结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依法行政重点制度的创新情况和落实情况,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取得的主要成效和问题等。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谋划下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创新点,精心设计推动工作的抓手,有针对性地提出编制和实施新一轮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思路和措施。 (二)既把握宏观层面,又关注基层典型。要全面掌握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整体进程和总体水平。同时,还要扎扎实实地深入基层,善于发掘和提炼带有方向性的实践做法,拨好亮点。部将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要对本省级区域内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激励。 (三)既促进制度建设,又突出制度执行。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既要看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要求建立的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又要看各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运行是否顺畅,是否真正管用。要坚持以制度建设质量特别是制度的执行力检验一个单位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既评价工作水平,又考察实际效果。推进依法行政,不仅要看开了多少会议、发了多少文件,更要看这项工作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是否有力,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是否有效,对破解保障与保护难题是否有方。 三、工作安排 总结验收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0年5月至6月)。主要任务是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本省级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为迎接部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1. 全面总结省级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特别是省级厅(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2. 组织对本省级区域内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分别形成本省级区域表彰和向部推荐的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部推荐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的名单和典型材料,应当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 阶段成果:一是形成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二是报送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依法行政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典型材料。总结报告、推荐名单和典型材料请一并于7月10日前报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验收阶段(2010年7月至8月)。主要任务是由部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为全面验收全国31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贯彻实施情况,部委托由有关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分管厅(局)长、法规处长组成的六个验收组,分赴相应的区域进行验收(片区划分及牵头单位见附件4)。验收组经部统一培训,由各组牵头单位带队,按照《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附件2)进行打分,并形成分省验收意见。验收结束后,每个验收组向部分别推荐1个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作为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单位,1名厅(局)负责同志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候选人。评分结果和验收意见作为部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通报表扬的重要依据。 阶段成果:一是形成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结果;二是提交分省验收意见;三是提出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三)总结阶段(2010年9月)。主要任务是由部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积极筹备对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通报表扬。 1. 组织部有关司局、单位和部分省厅负责同志带队,对重点地区(包括被验收组和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荐为候选单位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抽查,检验验收成果,有针对性地了解重点地区情况。 2. 集中听取验收情况和抽查情况的汇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 3. 积极筹备召开全国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依法行政五年规划贯彻实施情况,研究部署新一轮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并对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阶段成果:一是形成国土资源部贯彻实施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报告;二是准备全国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有关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契机,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认真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协调联动。开展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总结验收,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协调衔接,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组织和参与总结验收,要与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不能影响法定职责的全面履行和日常业务的有序开展。同期开展的“五五”普法等检查验收工作,要与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做好衔接。 (三)明确要求。开展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总结验收,要明确重点、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验收人员进行专门培训。验收工作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学衡量和客观评估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确保验收结果公正客观,经得起检验。部组织验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时,验收组对每个省级单位要至少抽查1-2个市、2-3个县,且其中至少有1个市、县国土资源局不是省级先进单位或向部推荐的先进候选单位。验收结束时,验收组要与所到省、市、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交换意见。 (四)创新方式。总结验收除了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方式以外,还要从2006年以来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评查,要调阅一定数量的典型听证卷宗,具体分析制度的实施成效和问题。验收工作可以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开通热线电话、访谈行政相对人等形式,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社会知名人士、有关专家直接参与验收活动。 (五)严肃纪律。参与总结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坚持公平公正,不走过场,不徇私情;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不讲排场;尊重基层,不居高临下、指手划脚。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得借机游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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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先进单位 推荐名额 |
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 |
单位 |
先进单位 推荐名额 |
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 |
单位 |
先进单位 推荐名额 |
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 |
单位 |
先进单位 推荐名额 |
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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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3 |
5 |
浙江 |
5 |
8 |
海南 |
5 |
8 |
新疆 |
5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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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3 |
5 |
安徽 |
5 |
8 |
重庆 |
3 |
5 |
大连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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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5 |
8 |
福建 |
5 |
8 |
四川 |
5 |
8 |
宁波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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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
5 |
8 |
江西 |
5 |
8 |
贵州 |
5 |
8 |
厦门 |
2 |
4 |
|
内蒙古 |
5 |
8 |
山东 |
5 |
8 |
云南 |
5 |
8 |
青岛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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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5 |
8 |
河南 |
5 |
8 |
西藏 |
5 |
5 |
深圳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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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5 |
8 |
湖北 |
5 |
8 |
陕西 |
5 |
5 |
兵团 |
2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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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5 |
8 |
湖南 |
5 |
8 |
甘肃 |
5 |
8 |
合计 |
159 |
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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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3 |
5 |
广东 |
5 |
8 |
青海 |
5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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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5 |
8 |
广西 |
5 |
8 |
宁夏 |
5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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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计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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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80分) |
1 |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情况 |
3分 |
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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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3分 |
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得3分;每发现一件规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扣1分,每发现一件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扣1分,扣完标准分的2倍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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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规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
3分 |
每两年对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得3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发现一件扣1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擅自设立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完标准分的2倍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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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3分 |
明确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办法得1分;编制和修改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纳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体决策范围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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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会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
3分 |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并及时修订本部门会审办法得1分;将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纳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体会审范围得2分。省厅和互查所到市、县国土资源局有未纳入会审范围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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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听证制度落实情况 |
4分 |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职权组织听证得2分;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的,依申请组织听证的得2分。省厅和互查所到市、县国土资源局依职权应当组织听证未组织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省厅和互查所到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而未告知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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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情况 |
5分 |
基层国土资源所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得2分;基层国土资源所经费、编制有保障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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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 |
4分 |
依法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得1分;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得1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土地和矿业权有形市场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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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许可行为规范情况 |
5分 |
编制行政许可手册并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得2分;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得2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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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务公开情况 |
4分 |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确负责政务公开的部门和责任的得1分;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得2分;实现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等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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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执法监察体制改革情况 |
4分 |
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分级负责制度得1分;对违反土地管理行为按照规定报告得1分;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依法制止、查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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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处罚权行使情况 |
3分 |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全面建立得3分。有一项制度不建立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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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
3分 |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建议书制度、不当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行政复议赔偿和补偿制度得3分。有一项制度不建立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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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 建立情况 |
2分 |
建立并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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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
4分 |
设立公开咨询或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得2分;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并依法及时处理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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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 |
2分 |
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得1分;形成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反应体系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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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落实情况 |
4分 |
出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的得2分;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专门机构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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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和考核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
5分 |
每年组织2次以上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得2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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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依法行政奖励和惩罚制度落实情况 |
4分 |
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得2分;对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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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
4分 |
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工作重要内容得2分;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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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执法责任制推进情况 |
6分 |
定期公示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权限等得2分;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以职位为单元分解执法职责,细化执法标准得2分;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并每年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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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信访工作情况 |
2分 |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得1分;积极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形式上探索创新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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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基础建设情况(20分) |
23 |
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情况 |
6分 |
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得2分;制定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得2分;2006年以来每年下发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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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法制工作机构设立以及人员情况 |
6分 |
单独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得2分;人员满编得2分;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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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情况 |
4分 |
及时向上级汇报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得2分;每年按时向部提交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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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
4分 |
有依法行政专项经费得2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所需各种条件和硬件设施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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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