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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法国钢琴家苏姗·富尔尼埃等一行2人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颁发部门】 文化部

【发文字号】 文市函[2010]54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10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邀请法国钢琴家苏姗·富尔尼埃、梅丽桑德·肖沃一行2人,于2010年4月14日至25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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