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4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星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前进等一行16人,于2010年4月25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四月六日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4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星族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前进等一行16人,于2010年4月25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