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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仝太英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国人口党组[2010]3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 经委党组研究决定,聘任仝太英为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三级职员,聘期三年。

中共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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