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局、集团总公司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2010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40号)和《关于2010年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委会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津人专职〔2010〕16号)的规定,2010年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及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工程技术职称列入我市工程系列以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具体指导下和各有关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原则,使我市安全工程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得到了顺利健康的开展,为做好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安技部门配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好职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天津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津人专〔2002〕23号)规定条件的; 2.符合《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实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的通知》(津人专〔2003〕42号)规定条件的; 3.按照《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津人专〔2002〕47号)的有关规定,对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评聘高、中级职称时,须提供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二、申报材料地点及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材料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增9号环渤海发展中心a座1105号人事教育处 申报材料时间:2010年8月30日至9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玫 联系电话:28208709 附: 1、职称评审报送材料 2、《天津市工程技术安全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的通知》(津人专〔2002〕23号)(略) 3、《关于在部分职称系列实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审定的通知》(津人专〔2003〕42号)(略) 4、《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津人专〔2002〕47号)(略) 5、关于完善职称评聘有关政策的通知(津人〔2005〕57号)(略) 6、关于完善我市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2007〕16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