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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江西省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赣质监认函[2010]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设区市局: 为有效推动“质量提升”活动的开展,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检测工作整顿”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10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函〔2010〕95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将重点检查以下领域: 1.结合“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根据赣质监认监函〔2010〕7号要求,对全省法定质检机构开展检查。 2.贯彻《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对农产品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3.配合卫生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食品检验机构检验工作规范》的颁布实施,对有关食品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4. 结合“质量提升”活动,对建工建材行业的相关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5. 结合实验室能力调查活动,对环保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二、组织形式 省局将派出检查工作组,对上述领域的部分实验室开展监督检查。 请各设区市局确定1名人员配合参加监督检查,并于2010年8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报省局认证监管处。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提高认识、完善组织、履行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落实技术标准、规范检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详见附件1。 四、工作进度安排 省局检查组于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实施对各地的检查,10月30日前,各检查小组将检查总结和相关材料报省局认证监管处。 五、结果处理 省局将公布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优秀的实验室予以表扬,对不合格的实验室予以曝光,并暂停或撤销其资质。 各检查小组、各设区市局在执行任务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认证监管处联系。 联系人: 宋建群 联系电话:0791-8284228 附件:1.江西省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表 2.江西省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通知书 3.江西省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结论意见书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江西省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表 实验室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综合评价

 

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符合

基本

符合

不符合

(一)提高认识、完善组织、履行职能

1.1

落实《国质检通[2010] 184 号》文件,下发文件,组织学习和传达,明确整顿的重要意义。

       

1.2

实验室法律地位明确,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持有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文件。

       

1.3

资质认定资格公开(证书、证书副表),检测收费标准公开,检测办事程序公开,对客户承诺公开。

       

1.4

有接待用户的场所及为客户服务的设施。有征求用户意见,及处理投诉申诉的记录。

       

1.5

实验室在注册地点检测,如检测地点变更已报资质认定发证机关备案; 未经许可不在异地设立分支、代理机构

       

1.6

资质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

       

1.7

检验分包符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及国家认监委的规定。

       

1.8

不利用客户的设备、环境设施获得资质认定。不擅自使用客户设备设施出具检测报告。

       

1.9

在检测报告中依法正确使用资质认定标识,不超项检验、超期检验,不得无故不使用cma标识。

       

1.10

所有的检验均经过合同评审,客户的要求及双方责任均在合同中明确,合同评审的记录妥善保管。

       

1.11

有防止商业贿赂的规定,进行防止商业贿赂、公正检验培训或教育。

       

1.12

不从事或不参与推荐、监制、监销等影响检验公正性的活动。

       

1.13

不利用检验数据和结果牟取不当利益、违规收费或在检验中徇私舞弊,不伪造数据,不未经检测出具报告。

       

1.14

按计划按规定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定期监督检验、或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工作。

       

1.15

无借监督检查和发证检验工作之机与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等行为,不在承担监督检验工作时泄露检验信息。

       

(二)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体系

2.1

实验室体系文件覆盖《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全部要求。

       

2.2

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制度健全,有必要的保密技术手段和措施。

       

2.3

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测制度、环境保护制度、人员考核制度、人员奖惩制度、年终考核制度、检测责任制度、委托检验制度、处理申诉投诉制度,并组织实施。

       

2.4

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及部门主管有有效的任命文件。

       

2.5

内设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有效完成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业务管理职能。

       

2.6

监督员设置充分,按计划实施监督;对监督结果实施不符合项处理。

       

2.7

按计划规范开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2.8

适时进行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的输入输出明确,能够评审实验室的制度上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2.9

所采购的供应品及服务经验收确证,满足检测要求。

       

2.10

所有检测人员实行全员考核,做到应知应会、持证上岗。人员技术能力满足检测岗位要求。人员实施绩效管理和考核。

       

2.11

检测人员在一个机构内执业。

       

2.12

实验室有进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全员培训记录。

       

2.13

分析检测人员、管理人员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技术技能等情况,对照管理要求和岗位职责,检查人员队伍执行力和存在的问题。

       

2.14

建立健全人员的学习和纪律教育制度,加强对检测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质量观念和责任意识,提升职业素质和敬业精神,增强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

       

2.15

每年的培训计划,通过计划的实施保证检测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技能、文化满足岗位要求。

       

(三)落实技术标准、规范检测管理

3.1

在用的检测标准正确、有效;有关检测、校准、仪器操作等作业规范齐备、完整。

       

3.2

 

按标准正确实施检测,未经许可不对标准发生偏离作业。

       

3.3

正确配备和正确使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仪器设备、环境设施得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完好和功能稳定。

       

3.4

在用的仪器设备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有效溯源。

       

3.5

检测设备有使用状态确认标识,由指定的授权人员保管和操作使用。

 
       

3.6

有设备期间核查计划和记录,通过期间核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3.7

自行校准(内部自行校准)的仪器设备有溯源图和校准规程;有校准记录和校准报告;其参考标准按计划实施了强制检定;参考标准的准确度、校准所在环境、实施自行校准的人员满足校准技术要求。

       

3.8

检测所要求的温度、湿度、微生物(必要时)等条件得到满足。

       

3.9

检测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措施有效落实。

       

3.10

抽样检测的,应有抽样方案、抽样计划、抽样记录,在检测报告中准确描述抽样状况及抽样检测结果。

       

3.11

样品具有惟一性标识,有接收状态描述和全过程记录。样品的存放应保证样品不会丢失和损坏。

       

3.12

检测报告格式正确,信息充分;检测结论意见用语正确,并经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字。

       

3.13

检测的原始记录格式正确;信息充分,能够证明检验过程符合规定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

       

3.14

检测项目符合检测合同的约定,如有分包项目应在报告中说明。

       

3.15

制定检测质量控制方案计划并有效实施,进行必要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比对。

       

3.16

标准品管理、标准溶液配置规范(适用时)

       
被检查实验室负责人确认签字:  年 月日 检查组成员签字:  年 月日 附件2:
江西省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通知书 编号:jxzj-cma-2010-
根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江西省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赣质监认函〔2010〕9号)文件的部署,现委派 名同志(名单附后)于2010年    日对你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检查组名单如下:
 

姓  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

 

陪同人员

 
二○一○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联系方式: 附件3:
江西省2010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 专项监督检查结论意见书
编号:jxzj-cma-2010-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监管处: 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由   人组成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组,依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于2010年    日对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检查组认为,该实验室(由检查组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诚信守法文明服务,制度建设和质量体系建设完善,日常管理规范,检验质量有效控制。建议予以表扬。 管理基本规范,基本满足资质认定要求,个别项目需要改进,实验室负责人接受了改进意见。建议通过监督检查。 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完全满足资质认定要求,需要整改。建议在实验室完成整改后,方可通过监督检查。 实验室部分检验能力不能维持、或资源条件不具备,建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调整该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管理存在违法检验行为,或管理体系严重缺失,不能满足资质认定要求,建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暂停(或撤销)该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资格。 以上结论,经本检查组全体成员研究同意上报。
检查组组长(签名): 检查组成员(签名): 二○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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