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全力加强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 1.组织开展涉农价费检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涉农价费检查。重点加强对化肥价格和粮食、烟叶、糖料蔗收购价格的检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重点查处农民建房、农机运输、殡葬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对行业协会收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收费的专项检查,落实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组织开展资源环保价费检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电力价格重点检查,适时开展成品油价格检查,加强环保收费监管,确保资源环保价格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4.组织开展民生价费检查。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重点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价格权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在医药价格专项检查中,将重点规范社区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零售价格行为。 5.组织开展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依据自治区物价局、交通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旅客运价规则和运价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交运发〔2009〕275号)以及客运站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开展公路客运价格检查。 二、着力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6.加强价格应急检查工作。针对国际输入型、突发事件型、谣言误导型、供应短缺型等不同类型的价格异常波动,研究相应的价格检查应对措施,完善价格检查应急预案,健全价格检查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市场价格监控,及时发现、报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处置市场价格异动,继续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着力维护市场价格平稳有序。 7.加强市场价格常态监管。提高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识别、定性、取证、处理能力,加大对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查处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价格秩序;切实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巡查;加强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价格监管,积极推动明码标价和明码实价工作。 8.大力开展“价格信用建设年”活动。配合南宁市2009-2010年“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南宁市信用体系框架”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南宁市价格信用建设,继续开展价格诚信评比活动;推进价格信用网络信息基础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价格信用的有关政策、档案资料、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积极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9.整合资源,整体推进价格服务工作。要举价格部门全局之力,形成“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协助,价检机构具体组织协调、承办日常事务,各业务科(室)和相关职能机构参与配合,齐抓共管、通力合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将价格服务“七进”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10.深入细致提高服务质量。要经常深入服务对象中,了解其愿望,针对性做好价格服务;价费公示、明码标价要扎实全面推进;惠民助企的价费政策要逐一落实;价格举报要及时处理;提供价格信息要及时有效;指导服务对象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等。 11.持之以恒开展服务。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岗位责任、成效反馈等制度,以制度推进服务,以制度维持长远。二是注重典型培育,适时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典型事例,营造价格公共服务的浓厚氛围。三是实行目标考核。把价格公共服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评先的重要内容。 四、倾力打造价格举报工作品牌 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按照“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12. 提升价格举报信息分析水平。认真分析研判价格举报特点和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快速、准确、全面报送价格举报信息,努力提升价格举报动态分析的层次和水平。 13. 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严格执行《信访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依法受理和查办属于价格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积极探索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办理举报案件;不断完善价格举报工作制度,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价格举报工作的目标;继续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得当;对上级交办价格举报重点案件,本级要直接办理;对转交下级办理的案件,要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办结时效和办理质量。 14.加强价格举报基础工作。畅通已有的价格诉求渠道,继续利用好南宁价格信息网平台,及时办理和反馈网上投诉,关注并搜集本市主要媒体和网站上的价格舆情,采取积极措施介入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认真执行《广西价格举报文书格式(试行)》,确保价格举报件各个办理环节均符合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努力加快信息化项目建设步伐,尽早实现举报信息的实时交互和交流共享,为举报信息系统联网打下扎实基础,提高价格举报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五、大力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基础建设 15.提高人员能力素质。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教育,教育引导价检干部高举旗帜、坚定信念、践行宗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切实将科学发展观落实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各个方面。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认真拟定业务学习及培训计划并抓好落实,及时补充和更新法律、财经、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籍此提高检查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16.加强价格法制工作。一是探索建立价格行为引导制约制度。研究建立我市价格违法行为事先防范制度,探索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建议函制度、价格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二是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监督。继续开展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查,认真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17.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基层的要求和呼声,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基层指导。注意通过联合办案、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方式,破解检查难处理难问题;注重通过下基层、工作q群、电话或短信等途径适时指导基层相关工作。 18.加强价检综合工作。一是抓好价格监管理论研讨,保证论文水平上质量。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价格监管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找出存在问题的根源,剖析原因,探求解决方法,形成理论,便于指导实践。二是加强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监督检查政务信息的时效和质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注重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正面宣传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妥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宣传工作。三是认真做好统计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价格监督检查新的统计报告制度,努力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9.创新监管方式,破解监管难题。一是创新价格监管理念。通过创新价格监管理念,引领制度创新和方式创新。创立防范为先、柔性管理、关注弱势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提醒告诫、定期抽查、自查报告等制度;继续强化下查一级、交叉检查、联合办案等行之有效的检查方式,破解检查工作的难题。二是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机制。注意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协调、教育等方式,建立预防、调控、调解、引导、查处、规范为一体的价格监管机制,促进价格关系的和谐有序。 20.加强廉政建设,严格依法办案。将廉洁从政作为价格行政执法的一条重要原则。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严格遵守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认真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从注重案件实体转为案件实体与案件程序并重,使价格执法案件经得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