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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熏杰、梁祖超同志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韶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韶府[2010]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省驻韶各单位: 现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熏杰、梁祖超同志的分工通知如下: 李熏杰:分管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督办室和信息中心工作。 梁祖超:协调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

韶关市人民政府 二0一0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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