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精神,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管理,严格地质勘查市场准入,促进地质勘查行业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我局将于2010年开展2次集中受理审批乙级、丙级地质勘查资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第一次2010年4月12日-16日;第二次2010年10月11日-15日。 二、受理地点: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地勘处(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三、受理范围:区域地质调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调查、地质钻(坑)探、地质实验测试的乙级、丙级地质勘查资质。 四、受理方式:申请单位直接报送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电子报盘数据各1份)。 五、具体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遵照《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国土资发[2008]137号)中对勘查技术人员、勘查仪器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二)各单位申请时应统一使用“地质勘查资质数据报盘管理软件”,版本1.0.8。下载地址:http://www.mlr.gov.cn/,“国土资源部首页-地质勘查单位资质管理-报盘软件-地质勘查资质管理软件”。 联系人:冯鑫,联系电话:23118673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