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部援疆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我区农业部门受援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农业部门受援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勇先(生产建设兵团副秘书长、农业局局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胡拜都拉·哈赛因(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陈彤(新疆农科院院长)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厅,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刘英杰担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