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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2010)


【颁发部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安[2010]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西天施康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报告》收悉,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熊和平变更为胡季强。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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