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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衡水宝秋纸业有限公司年产一亿平方米数码相纸系列产品项目延期的函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函[2010]1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衡水宝秋纸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一亿平方米数码相纸系列产品项目申请延期的请示》(衡发改工化〔2010〕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该项目是我委以冀发改工机备字〔2008〕16号备案证备案的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由于土地指标尚未落实,使得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根据企业申请,经研究,同意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1年10月,冀发改工机备字[2008]16号备案证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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