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内政发[2007]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发展职业教育的紧迫感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进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大批技能型实用人才,把我市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率先崛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格局日益完善,培养培训了大批技能型实用人才,就业形势越来越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我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各类教育的薄弱环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办学规模和质量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基础设施、实训条件、师资队伍、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还需提高。这些问题制约着我市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必须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与繁荣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把职业教育放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像抓义务教育和“两基”攻坚一样狠抓职业教育发展。通过几年努力,使我市职业教育有较大的推进和发展,培养出更多的实用技术人才。 二、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发展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培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技能教育为第一要务,以就业服务为关键手段,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大力推进教产结合,实行校企一体化,把职业教育融入经济产业链之中,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实现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我市的职业教育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办学规模。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量逐年稳步上升,基本接近普通高中招生数量,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例达到并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在校生规模逐步扩大,职普教育办学规模实现“大体相当”。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继续扩大。 办学格局。在全市建成1所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1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3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市各旗县市区中职学校全部建成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以高等职业院校为引领、以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为龙头、以旗县市区职业学校为骨干、以民办中职学校为重要组成部分的良性发展格局。 办学条件。加强中职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实习实训设备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专任教师满足教学需求,专业教师占教师总数比例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均达到60%以上。全市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规定的各项指标。 学生就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稳定就业率达到85%,毕业生获取“双证”率达到90%以上。短训每年完成2万人以上,职业教育毕业生实现高质量就业,企业逐步实现就业准入制度,职业学校成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业的人才培训基地。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稳定就业率达到80%,毕业生获取“双证率”达到80%以上。 三、把握重点,实施职业教育系统建设工程 (一)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推进资源整合重组,加强重点校建设。全市职业教育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集中投入,重点建设。职业学校要在继续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提高办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市直职业学校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办一所国家级标准中职学校,做大做强做优,辐射并带动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各旗县市区要重点建设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设施、实习实训设备要努力达到国家要求,使其成为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与推广和扶贫开发等相结合的重要职业教育基地。各地要制定职业教育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把职业教育的投入按年度列入财政预算,完成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任务。加强民族职业学校建设,努力培养具有民族特色的专业,做好“双语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开设蒙古语言授课职业教育班。 (二)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职业学校要有计划的逐步增加实际操作的课程,调整理论课和实训课的比例,实训课程要达到60%以上。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结合国家、自治区项目工程,本级财政做好项目资金匹配,并安排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要增加校企之间广泛交流与合作,加快实施“教产合作”,引进“前校后厂”的办学模式,推进“校企一体化”,共建共用实训基地。全市范围内要统筹资源,紧密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分期分批建设10个综合实训基地,并与产业结构相配套,与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满足技能人才培养需要,使之成为学生实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和生产经营为一体的多功能职业教育中心。 (三)实施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工程 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需要,进一步调整全市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科学设置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重点加强电工电子、风电技术、机械加工、煤化工、矿山机械、汽车维修、机电数控、计算机信息技术、农学兽医和现代服务业等10个特色专业建设。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要强化统筹管理,坚决防止专业重复设置,杜绝对实训设备和师资储备进行重复投入与建设。每个学校都应根据自身特点确定1-2个主打专业,集中力量办出特色,努力实现“一校一品”,打造名师、名校、名专业。 (四)实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程 要高度重视和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类专业教师的培养。一是对现有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努力实现从实际操作能力和理论水平的相互转换,进行双向培训,提高理论教师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讲授水平,强化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二是有计划有目的的吸引人才,从行业、企业和人才市场,尤其是大学毕业生中广纳专业贤才;三是招聘社会上的“能工巧匠”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做兼职教师。企业需要什么技术人才,学校就开设什么课程,就聘请什么教师。管理队伍要相对稳定,专业课师资队伍要灵活,可以探索定岗定金不定人的管理体制。市旗两级财政都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职业学校教师外聘和培训,由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共同规划,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实施,以“双师型”教师培训为重点,完成专业课教师全员轮训。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需有两个月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参加实践活动。完善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评聘办法,实行分类单独评审,将专业教师的职业技能、实习实训指导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专业教师可按规定评定第二专业技术资格和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把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教师纳入普通中学特级教师的评审范围。职业学校职工应确定专门编制,其任课教师可享受教龄津贴并上浮10%的工资。 (五)做好职业技能型人才重点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面向城乡初高中毕业生、农牧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教育部门和职业学校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实施好“万人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工程”和“农村牧区零转移家庭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各旗县市区政府和各培训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将其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严格教学时间、内容,严格鉴定程序、标准,保障学员安全和生活水平,确保其掌握真正的职业技能。实施好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和“创业促就业工程”,以培训促创业、促转移、促就业、促增收。 四、加强领导,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一)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当前发展职业教育的战略意义,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等的统筹管理,职业教育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本地区职业教育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定期检查各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把职业教育督导作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教育的相关工作。 (二)各级政府要认真执行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出台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鼓励行业、企业为职业教育提供就业实习基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教育学校在土地使用、教师待遇、税收减免、金融贷款、建设收费减免等方面予以优惠。对公办和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同等待遇。 (三)各级政府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多渠道增加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市财政要重点支持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精品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职业学校学生助学工作。要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将职业教育的投入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用“以奖代投”的方式,鼓励扶持发展能力较强的学校、特色鲜明的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市旗两级财政在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用于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时,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企业也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至2.5%的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对于职业学校的学费收入,各级财政要全额返还,有关部门不得用其冲抵正常拨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各级政府用于支持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扶贫开发等相关专项资金以及各行业部门的各类培训工程的项目资金,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的发展。相关部门要做好国家和自治区助学经费的发放和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配套经费,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得到资助。 (四)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改革,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大力推行订单培养、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培养模式,积极探索职业教育走集团化发展之路;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并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其健康发展;加强管理,努力提升职业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