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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2010年市、区县领导包城区重点河道及水库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颁发部门】 西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10]8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送的2010年市、区县领导包城区、重点河道及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度汛。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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