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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五·一”劳动节期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前政明电[2010]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县直各部门: 前一段时间,国内矿难事故、群体性公共事件和校园暴力杀人案件频繁发生,特别是3月23日以来连续发生的四次校园暴力杀人惨案,已经造成10人死亡(其中9人为学生)、57人受伤,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当前,正值“五·一”劳动节假期,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我县“五·一”劳动节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工作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以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针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努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 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层层落实责任,共同做好全县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春季生产环境多变,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力度,狠抓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制度,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禁装置设备带病运转。要对使用液氯、液氨、剧毒等原料的企业做到全面普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实现动态的有效监控。要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 二是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公路辖区路段要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严肃查处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和车辆超员、超限、超载、超速、农用车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避免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交通事故。要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治理,保障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安全,针对春雨、大风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做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商场、宾馆、饭店、影剧院、医院、学校、游戏厅、网吧、浴池、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照明和防火设备设施检查力度,特别是中心市场、商贸城、精品屋、旅店、医院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单位,坚决进行整改。要针对春季农村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做好农村火灾预防工作。加强对城乡供电线路网和各种经营性场所室内外线路的检查,对线路老化、私接电线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一次性整改到位。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立足源头治理与排查调处相结合,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暴力恐怖犯罪和涉黑、恶犯罪,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因地制宜组织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群众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街头路面、社区和镇郊结合地区的巡逻值勤,严密防控网络,努力压降街头路面抢劫、抢夺、扒窃、盗窃等侵财型案件。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切实加强单位内部保卫机构和保卫力量建设,全面落实单位内部治安防范、矛盾纠纷调节和治安管理的措施和责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五是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要注重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存在安全信访问题的排查分析,对苗头性问题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重点研究、重点解决,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确保万无一失。要重点关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等季节性信访问题,提前作出安排、积极解决。要密切关注重点上访群体和重点人员动向,坚决防止发生组织、串联行为,确保不发生群体访和越级上访事件。 六是加强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吸取近期发生的校园暴力杀人事件的教训,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要配足安全保卫力量,公安部门要安排警力在上学、放学时段执勤,学校负责人、班主任及学校安保人员要在校门口维护秩序,确保师生安全。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商贸小区、早市、夜市的监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旅游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区景点及举办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细致做好安全和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 三、切实加强对全县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亲自组织解决存在安全隐患的突出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提高安全执法的实效性。要加强值班值宿工作,确保安全信息畅通,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遇有异常、重大情况,要立即按规定逐级报告,绝不允许瞒报、迟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 全县上下要高度警惕,切实行动起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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