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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停车场停放货车加强安全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级市交通局,各停车场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场停放货车的管理,加强对停车场停放货车是否装载危险品、违禁物品的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停车场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对进入本停车场的货运车辆是否装载危险品、违禁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对擅自允许装载危险品、违禁物品的货运车辆进场停放的停车场,政府有关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区、县级市交通局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停车场对本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停车场经营的安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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