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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社区卫生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颁发部门】 兰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积极促进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兰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试行)》,我局抽调市二院、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院部分经验丰富的骨干、专家组成考核组,本着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查阅资料、电话随访、现场测评打分、现场反馈考核结果等方式;对全市三县五区4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新建、改扩建的中心以外)、1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了全面系统的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两部分:一是对县区卫生局社区卫生工作组织管理的考核,包括政策落实、经费落实、监督考核、依法职业、医疗费用控制等项目;二是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的考核,包括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慢病管理、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人康复保健、重症精神病管理、计生服务指导、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中医中药医疗服务和药品管理)。从本次考核的情况看,与2008年相比,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社区卫生管理和公共卫生服务整体向前迈进,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主要表现在: 一、对社区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明显加强。 各县区已逐步将社区卫生工作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制定社区卫生发展的配套文件和政策,围绕机制创新、强化公共卫生、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工作思路逐步明晰,重点联系市专项工作、公共卫生均等化、绩效考核管理均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健全工作机制。同时,大多数县区都能积极落实社区公共卫生配套经费,五区及永登县、榆中县配套资金都落实到位,公共卫生经费设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管理明显加强,积极建立健全了社区卫生工作制度、职责,统一视觉形象,规范建立了内设科室,资料、记录、卡册、台帐等进一步得到规范。部分机构还添置了基础诊疗设备、康复理疗设备,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群众看病医疗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一)居民健康档案。这次考核大多数县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能积极提高居民建档率,通过多种办法如免费体检、免费发放药品等形式吸引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在居民健康档案收集与整理上工作进一步规范,五区统一使用了商源信息管理软件,多数机构都能及时将随访结果录入电脑进行管理,达到了资源共享,逐步提高健康档案的使用率。 (二)健康教育宣传。所有机构均制定了本年度社区健康干预计划,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手段呈现多样化特点,既能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开展健康讲座,还能到学校、幼儿园、人员集中场所进行健康宣传,多数服务机构将各类健康教育资料分类整理,搭配相关图片,居民接受度明显提高;同时,根据慢性病发病和季节传染病流行状况,采取发放健教处方、举办健康讲座、主题宣传日活动等方式,对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开展了健康教育,特别是在应对手足口病、甲流等突发事件中,积极参与承担了相应的健康教育工作,在h1n1甲型流感防控期间,所有机构都积极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免费为群众提供中药汤剂,并放置在大厅醒目位置,方便群众服用,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体现了亲民便民,体现了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层宣传优势。 (三)预防接种工作。97%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有预防接种室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疫苗管理条例》,严格杜绝不安全注射带来的危害,各机构能达到安全注射的基本要求,无预防接种安全事故发生,也无计划免疫针对的传染病爆发疫情发生。所有机构按照规定进苗、储存,及时清理过期疫苗,坚持每天查看并登记冰箱温度。大多数机构每个接种日登记各种疫苗使用记录,及时登记疫苗出入库和报废、破损情况,每月清理库存1次,及时上报疫苗使用情况和用苗计划报表,疫苗储存数量与登记基本相符。 (四)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多数机构开展了社区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按照《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和卫生部的统一要求,健全公共卫生信息网络,54家机构开通了传染病网络直报,法定传染病病例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上报时限符合规定,漏报率为0。其余3家机构填卡及时,上报时限符合规定,无漏报病例。考核的所有机构均配合参与了2009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监测和报告工作,开展了传染病登记和报告、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监测、疫情调查和传染病漏报调查等工作,协助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开展了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性病和艾滋病干预,常见传染病随访和管理等工作,对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登记并及时转诊治疗,报告率为100%、转诊率为100%、转诊到位率在90%以上,75%以上机构在开展结核病的随访、追踪、管理工作上方法得当,主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追踪到位率在85%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大部分机构协助爱国卫生委员会开展了社区病媒生物控制、卫生创建和环境整治等工作。 (五)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2009年, 各县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病工作都予以了一定的重视,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国高血压社区规范化管理项目”在城关、七里河两区实施以来,完成了十万余名管理病例,控制率达到62.26%,为全市的高血压防治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同时为糖尿病等其它慢病防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城关区工作量较大,在做好高血压社区防治工作的同时,还能发挥辖区专家优势,开展社区糖尿病防治培训和患者管理工作;七里河区也利用已形成的高血压社区防治网络,积极开展糖尿病社区防治培训和规范化管理;西固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慢病工作发展比较平衡、差距不大,个别社区在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卡片社区慢病管理模式;安宁和红古社区慢病工作基本到位,各项制度及资料比较健全;永登、皋兰县及榆中县慢病工作刚起步,处于建档阶段。 被考核机构2009年慢性病防治工作均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优先防治病种,积极开展了筛查、登记、干预、宣传等基础性工作;50家机构对35岁以上人群实施了首诊测血压制度;大多机构60岁及以上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管理率达到70%以上;个别机构能组织动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半年进行1次眼底、尿常规和心电图检查,并将随访检查结果和治疗干预措施记录到随访表。52家社区机构能半年和全年汇总统计、评价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控制情况,其中能科学评价分析的有27家社区机构,达到了一半以上。 (六)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多数县区能落实培训,积极推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重性精神病患者服药依从率、复发率及管理率等各项指标初步取得成效。七里河开展了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监管项目城市试点工作,所辖社区机构依托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积极开展了人员培训、筛查登记、建档立卡、诊断复核等工作,为我市重性精神病病例管理工作积累了。 (七)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康复保健工作。各县区超过70%的社区机构在老年保健和残疾人康复等方面做到了登记,逐步开展管理、服务、指导。 (八)妇保、儿保、计生指导工作。各区县社区卫生机构积极贯彻落实《母婴保健法》,强化妇幼双系统管理,社区妇幼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职能逐步落实,处于较快发展阶段,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开展了部分妇女保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设立有妇女保健室及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室,配备有专、兼职人员,有相关的基础设备,为全面开展妇女保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从整体看,各县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管理开展较好,91%的机构免费发放避孕药具,88%的机构育龄妇女死亡登记齐全,75%的机构有计生宣传栏,91%的机构以多样形式开展对更年期妇女生理及心理卫生的咨询和指导。在孕产妇保健工作中,西固、安宁、七里河区的产后访视工作下沉较深入,城关区产后访视工作对条件成熟的中心实行了下沉,西固有的中心较突出,能够按社区服务模式开展孕产妇保健,从新婚开始掌握育龄妇女情况,做到及时掌握孕情,使早孕建卡顺利完成,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规范,使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得以提高。被考核的大多数机构都设置了单独的儿童保健诊室,配备有专,兼职的儿童保健医师,并且多数机构都把儿保室布置的很温馨,还添置了部分儿童玩具,让孩子打消了对医疗机构的陌生感,受到了家长的普遍好评。 三、积极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各县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家庭出诊、家庭康复指导、家庭护理服务。在所查的社区服务机构中,所有机构在医疗文书方面都能够使用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门诊登记、病历处方等。各种医疗文书书写基本规范。所有医护人员具备职业资质,能够胜任常见病、多发病的医疗诊治,能参与一般性急救工作。抗生素使用基本合理。各种培训、学习记录比较完整。社区医护人员能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和无菌操作规范,消毒隔离制度及一次性医疗垃圾处理规范。 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多数社区机构充分发挥传统中医药“简、便、廉、验”的优势,积极开展各项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例如城关区酒泉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结新村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七里河区西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固区西固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登县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都能结合自身实际把中医工作搞的有声有色,大大提高了社区的知名度并且让群众享受到了优质、价廉、便捷的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2008年相比,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虽然有了很大进步,但总体来看发展不平衡,从工作质量上来看,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社区卫生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项目开展不全。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各县区之间公共卫生服务下沉力度差距较大,公共卫生服务业务技术指导差距较大,五区与三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质量差距较大。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不全,表现在有的单位只开展了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建立了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没有开展或开展较少。特别是妇保、儿保下沉力度不大,妇保、儿保、慢病、精神病等工作指标完成较低。 2、公共卫生考核与公共卫生经费挂钩制度不健全。少数县区还没有建立公共卫生绩效考核与公共卫生经费挂钩制度,个别县区没有开展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就下拨公共卫生经费,个别县区存在给没有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拨公共卫生经费的现象。少数县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经费支出不合理。 3、领导重视不够,责任夯实不力。部分机构领导对公共卫生服务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公共卫生服务作为社区卫生工作的重点来抓,对于如何开展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没有进行细致的研究,单位上下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识不一致,工作重点、工作思路不清,各科室工作没有计划,服务对象底子不清,没有主动深入社区、上门建立居民档案,没有主动去公安、民政、居委、教育、计生等部门了解掌握相关基础数据,各项基础资料填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有的单位领导安排工作只是为了应付考核,实际工作根本就没有开展,部分资料不真实,县区卫生局考核也未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管理薄弱。有的单位岗位职责分工不清,公共卫生没有固定工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的公卫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并不固定,短期内经常更换,工作缺乏连续性,业务不熟、素质不高的人员上岗后工作开展不力。有部分转型的机构,人员变动较大,部分工作无法开展。有的单位业务培训流于形式,培训质量低,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积极性不高。 (二)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1、健康档案及时更新率不高,个别机构建档率低。少数机构建档率只有20%,档案质量较差,内容空洞,甚至有重复建档情况。由于建档率低,导致社区卫生诊断报告的质量较低,不能完整反映辖区居民健康状况。重点人群检查、诊疗记录填写不及时,没有实行动态管理,健康档案的作用未能真正发挥。电子档案录入不全,档案的使用率、更新率普遍较低。 2、预防接种工作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主要体现在:3%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于职能未完全下沉而没有进行预防接种工作;扩大免疫规划工作之后,部分机构冷链系统建设仍存在设施简陋、数量不足、超期使用等问题。流动人口管理需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及疫苗管理需全面提高质量。 3、传染病防治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个别机构仍然存在传染病迟报和漏报的问题,要加强对辖区内机构传染病报告的督导检查,严格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时限,及时进行网络录卡,无专报系统的机构及时进行逐级上报,网络录卡要切实提高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充分发挥网络系统的信息前哨作用。 4、慢性病防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重治疗、轻预防”的现象,个别机构慢病工作未开展;部分机构没有按照高血压防治管理规范实行分级管理,也没有将随访检查结果和治疗干预措施记录到随访表;部分社区机构不能科学评价辖区高血压、糖尿病管理和控制情况;大多数社区机构慢病随访工作仅停留在高血压、糖尿病随访上,其它重点慢病的健康指导或家庭访视率较低。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慢病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西固、安宁、红古及三县要以积极开展培训、参与慢病项目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慢病队伍与工作网络,以高血压和糖尿病为主建立工作基础,由点到面逐步拓展到脑卒中等其他慢病的防治管理。 5、重性精神病管理薄弱。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整体基础薄弱,社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普遍缺乏,工作方案、工作计划与工作流程有待大力完善,应加强日常管理与随访,逐步提高重性精神病患者服药依从率、复发率和管理率等各项指标,切实提高管理能力。 6、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康复保健上门服务少。半数机构未指导辖区老年人、残疾人进行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上门服务工作未完全开展。希望各县区要密切联系残联,积极购置康复器材,加强上门服务和康复指导,切实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管理水平。 7、妇保工作缺乏规范化管理。一是妇幼保健工作下沉缓慢。个别县区保健机构不愿意将有经济效益的公共卫生工作下沉到社区,严重阻碍了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进社区工作的进程。二是管理不规范。 县区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分级管理不规范,导致多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对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妇幼保健服务技术指导与评价,督查、例会未按要求进行。三是技术指导培训不到位。县区保健构务技术指导、培训工作不到位,造成社区对服务内容不了解,工作方法和方式不清楚,普遍存在专业知识欠缺,工作开展不规范。四是基础数据不清。部分社区未建立健全各种花名册,所掌握的数据与实际现状存在差异,中心不完全掌握所辖各站的数据汇总,统计孕产妇划分不清,统计时间概念不清,不掌握辖区妇女健康状况。五是家庭访视制度不落实。服务理念未转变,未能深入社区,部分社区处于坐等上门状态,辖区孕妇极少主动在社区建孕产妇保健卡,早孕建卡率不达标,孕妇产前检查次数不够,产后家庭访视率不达标,系统管理率低,个别单位存在不实记录。 8、未严格执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部分社区未按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开展工作,一是新生儿家庭访视未全面下沉。已下沉的时间次数不够,服务内容简单,记录不完整。二是婴幼儿健康4:2:2管理未全面下沉,已下沉的服务没有系统化管理。40%机构时间次数不达标,对生长发育和心理评估缺乏一定水平和技能,有关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不全面,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三是对筛查、识别、诊断出的体弱儿或发育异常儿童约80%的机构未进行专案管理或管理不规范,未及时逐级转诊,给儿保工作质量、效果造成一定影响。 以上为本次年度考核主要情况的通报,请各县区结合自身实际,发扬成绩,改进不足,逐步强化机构内涵建设,狠抓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在主动服务、创新服务、贴近服务上下功夫,促进社区卫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全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构建起新型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⒈2009年度兰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结果汇总表 ⒉2009年度兰州市县区社区卫生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兰州市县区社区卫生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
序号 县区 县区社区卫生管理考核项目(100分) 社区机构平均得分 最终 得分 备注
组织领导(5分) 制定落实政策(5分) 落实经费(10分) 公共卫生  服务提供(30分) 监督考核(10分) 公共卫生服务效果  (20分) 依法执业(10分) 医疗费用  控制 (10分) 得分
1 城关区 4 4.5 9 28 9.5 19 8.5 9 91.5 77.98 84.74  
2 七里河区 5 4.5 9 29 9.5 19 8.5 10 94.5 85.15 89.83  
3 西固区 5 3.5 9 29 9.5 19 9.5 8 92.5 89.48 90.99  
4 安宁区 4 3 9 28 9.5 18.5 9.5 8 89.5 86.03 87.77  
5 红古区 4 4 9 27 9.5 18 8.5 8 88 81.13 84.57  
6 永登县 3.5 2 8.5 27 9 18 9.5 8 85.5 69.47 77.49  
7 榆中县 3 2 8.5 27 9 18 9.5 8 85 76.01 80.51  
8 皋兰县 0 0 5 25 9 18 9.5 8 74.5 71.60 73.05  
注:1、依据《兰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法》,县区最终考核得分=(县区社区卫生管理考核得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平均得分)×50%; 2、因本次考核中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数量较少,未按《兰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法》规定的20%抽取,所以其考核结果不列入各县区社区卫生服务的考核平均分。 附件2: 2009年度兰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结果汇总表
序号 县区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考核项目 备注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100分) 满意度(100分) 考核 得分 基本医疗 (100分)
档案 管理(10分) 健康教育 (15分) 预防  接种 (10分) 传染病  预 防控 制 (10分) 慢性病 预 防 控 制 (15分) 重性精 神疾病  管 理  (5分) 儿童 保健 (10分) 孕产妇  保 健 计生指导(15分) 老年人等  重点人群 康复保健(10分) 合计 得分 满意度得 分 医疗  得分
1 城关区 中心 酒泉路街道 9.25 14.5 10 10 14 4.6 9.3 7 9.7 88.35 100 91.85 96  
2 临夏路街道 9.25 13.55 9.9 10 13.4 4.6 2.9 9 9.2 81.8 98 86.66 90  
3 广武门街道 9.25 13.75 9.9 10 14 4.6 9.8 11 9.7 92 100 94.40 91  
4 东岗西路街道 9.25 10.8 8.8 9 13.7 4 0 8 9.5 73.05 90 78.14 92  
5 白银路街道 9.25 14.3 10 10 14 4.6 6.3 8.5 9.2 86.15 91 87.61 96  
6 皋兰山街道 9 13 10 9.5 12.4 4 6 10.5 7.9 82.3 0 57.61 87 健康档案无联系电话满意度无法调查
7 伏龙坪街道 9.25 13 10 9.5 12.6 4 7.1 11.5 7.9 84.85 84 84.60 90  
8 东岗街道街道 9.25 12 9.9 10 12.2 5 5.6 9 7.4 80.35 85 81.75 87  
9 拱星墩街道 9 13.8 9.8 9.8 12.4 4 4.8 8 8.9 80.5 85 81.85 95  
10 嘉峪关路街道 9.25 13.65 9.8 9.8 12.6 4.6 5.9 11 8.9 85.5 91 87.15 96  
11 九洲街道 9.25 11.75 9.9 9.5 12.4 5 6.9 9.5 7.4 81.6 93 85.02 95  
12 青白石街道 9 11.05 9.5 9.5 11.7 5 8.4 11.5 7.9 83.55 80 82.49 81  
13 团结新村街道 9.25 13.35 10 10 13.5 5 7.8 9 9.5 87.4 90 88.18 96  
14 雁南街道 9.25 12.3 9.9 9.8 12 4 4 8 8.4 77.65 90 81.36 96  
15 铁东村街道 9 11.1 3 9.5 11 4 2 6 6.5 62.1 75 65.97 83  
16 火车站街道 9 10.8 9.7 10 12.5 4 4.5 8 8.4 76.9 80 77.83 90  
17 皋兰路街道 0 0 9.8 9 0 0 0 0 0 18.8 0 13.16 89 公共卫生工作未开展
18 大众巷街道 9.25 13.7 10 10 13.6 4 4 8 9.4 81.95 96 86.17 93  
19 滩尖子街道 9 11.95 10 9.5 11.8 5 3.5 5 9.4 75.15 85 78.11 90  
20 七里河区 中心 西园街道 9.25 14.5 9.9 10 13.7 5 9 12.5 9.5 93.35 100 95.35 96  
21 建兰路街道 9.25 13.7 9.3 9.3 13.2 4 7.5 9.5 8.5 84.25 95 87.48 96  
22 敦煌路街道 9.25 13.4 9.7 10 13 5 8.6 12 8.4 89.35 97 91.65 95  
23 土门墩街道 9 13 9.9 10 13.5 5 8.1 10 8.4 86.9 80 84.83 91  
24 龚家湾街道 9 11.2 9.9 10 13.6 5 8 12 8.4 87.1 80 84.97 93  
25 秀川街道 9.25 13.8 9.8 9.5 13.7 5 5.9 11 9 86.95 90 87.87 93  
26 金港城街道 8 10.2 9.3 9.3 9.8 4 3 3.5 8.5 65.6 60 63.92 80  
27 火星街街道 9.25 14.55 10 10 14.6 4 8.5 12.5 10 93.4 94 93.58 93  
28 上西园街道 9 13.15 7 8 13.6 4 8.1 11.5 9 83.35 85 83.85 89  
29 西固区 中心 陈官营街道 9.25 11.3 9.8 9 13.2 5 7.5 8 8.5 81.55 91 84.39 92  
30 先锋路街道 9.25 13.3 9.9 10 13.6 4.8 8.1 13.5 9.5 91.95 100 94.37 95  
31 西固城街道 9.25 13.8 9.8 10 13.6 4 8.6 13 8.5 90.55 94 91.59 96  
32 陈坪街道 9.25 13.3 9.9 10 13.6 4 7.6 12.5 8.5 88.65 94 90.26 95  
33 福利路街道 9.25 13.7 9.5 10 12.5 4 8.5 13 9.5 89.95 90 89.97 95  
34 新安路街道 9.25 12.9 10 10 12.6 4.6 9.9 14 9 92.25 92 92.18 95  
35 新和路街道 9.25 10.15 9.8 10 12.3 4 6.5 9.5 8.5 80 90 83.00 93  
36 新城镇街道 9.25 13.05 9.9 10 13 4 8.5 14 8.5 90.2 90 90.14 93  
37 二十五街区街道 9.25 13.8 9.4 9.8 13 4 6.9 11 9.4 86.55 100 90.59 91  
38 省建四公司街道 9.25 13.8 10 9.6 13 5 6.8 13 8 88.45 96 90.72 93  
39 安宁区 中心 西路第二街道 9.25 13.3 9.9 10 10.4 5 5.5 11.5 9.5 84.35 94 87.25 86  
40 安宁堡街道 9.25 13.8 10 10 9.8 5 5.5 10.5 8 81.85 90 84.30 89  
41 西路街道 9.25 13.8 10 9.8 11.9 5 6 9.5 8 83.25 100 88.28 89  
42 刘家堡街道 9.25 13.3 10 10 12.8 4 7.5 12 9.4 88.25 90 88.78 90  
43 培黎广场街道 9 13.4 10 10 11 2 4.5 10.5 8 78.4 89 81.58 83  
44 十里店南街街道 9 11 8 9 11.4 3 7.5 9 8 75.9 80 77.13 80  
45 科苑街道 9 12.3 10 9 12 3 7 11 8 81.3 87 83.01 82  
46 红古区 中心 海石湾镇海石街道 9 12.8 9.5 9 10.4 5 4.2 8 8.4 76.3 90 80.41 86  
47 下海石街道 9 12.65 9.7 10 11.6 4 3 9 6.4 75.35 87 78.85 80  
48 窑街街道街道 9.25 12.55 9.3 8 10.2 5 5.4 8 9 76.7 87 79.79 82  
49 矿区街道街道 9.25 13.3 10 9.8 13.2 4.4 5.7 10.5 7.4 83.55 90 85.49 84  
50 窑街街道第一街道 9.25 13.4 9 10 11.6 4 6 14 8.9 86.15 97 89.41 83  
51 海石湾镇第三街道 9 12.8 9.4 10 11 2 5 6.5 7.4 73.1 87 77.27 83  
52 永登县 中心 城关镇街道 9.25 8.95 9.3 9 7 0 4 6 2.5 56 90 66.20 93  
53 南街街道 9 12.65 9.2 9.5 9.6 4 5.5 6 7.4 72.85 90 78.00 87  
54 南关街道 9 10.65 0 0 11.4 4 3 4 12.4 54.45 87 64.22 87  
55 西街街道 9 10.25 2 10 10 2 4 0 6.4 53.65 80 61.56 80  
56 榆中县 中心 城关镇街道 9.25 9.55 9.4 9.5 10 0 6.6 9.5 4.5 68.3 94 76.01 0 基本医疗 未考核
57 皋兰县 中心 石洞镇街道 9.25 10.25 9.9 9.6 10 0 4.5 6 2.5 62 94 71.60 0 基本医疗 未考核
注:1、依据《兰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考核办法》,社区机构考核得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得分×70%+满意度调查考核得分× 30%); 2、基本医疗考核只公布结果,不列入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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