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常志宏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2010〕2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常志宏符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常志宏的任命文件。 此复。
二o一o年三月九日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常志宏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2010〕2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常志宏符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此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常志宏的任命文件。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