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季绿化浇水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确保树木、绿地成活率,巩固绿化成果,根据市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和第32次专题会议要求,从3月8日至3月18日,对城市所有绿化带、草坪、乔灌木和美利工业区绿化工程全部进行一次春季浇水。 一、城市所有绿化带、草坪、乔灌木春季浇水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 任 人:杨宏伟。 完成时限:3月18日前。 二、美利工业区绿化工程所有苗木进行春季浇水,西区由美利工业区管委会负责,东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美利工业区春季义务植树后期管护制度的通知》(卫政办发〔2008〕110号),进行浇水。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公司负责供水工作。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区); 美利工业区管委会(西区)。 责 任 人:杨宏伟、严玉忠。 完成时限:3月16日前。 三、各单位、企业、学校门前屋后绿化浇水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责 任 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 完成时限:3月18日前。 四、市政府督查室要跟踪督查,每天下午5:00前将督查情况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 附件:美利工业区义务植树浇水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 美利工业区义务植树浇水日程安排表

时 间

路 段

浇水单位

3月9日

b4路、c4路

教育系统、市经委牵头的企业

3月10日

3月12日

c4路

市经委牵头的企业

3月13日

b3、b13路

市旅游和商务局牵头的企业、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3月14日

b5、c3路

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3月15日

b1、c1、c5路

教育系统

3月15日

b2、c2路

中央、区属驻卫单位、教育系统

3月16日

b2、c2路

中央、区属驻卫单位、教育系统

联系电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田中田  13629534957

 美利工业区管委会张广军  13723337222

备注:每天24小时昼夜不停水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