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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10]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工作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李 康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吴建新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王革冰 自治区妇联主席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委 员:莫达流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韦守德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萍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白志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纳 翔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吴代慧 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江建伟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韦乃扬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于祖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小波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黎 敏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杨 焱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郭绪全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莫一平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黄焕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陈映红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许亚南 自治区卫生厅巡视员 陈文儒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苏建荣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谢瑾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巡视员 黄 健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陈立基 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石日灿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韦能雄 自治区法制办纪检组长 杨宏博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戴红兵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普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湘文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严 霜 团区委副书记 班乐英 自治区妇联副巡视员 朱 东 自治区科协副主席 邓敏杰 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 自治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妇联。办公室主任由班乐英兼任,专职副主任由韦小宁担任。 今后,除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外,其他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行文通知,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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