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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颁发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10]6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鉴于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已发生变动,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原市劳动保障局局长调整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原市经委主任调整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原市建委主任调整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原市公安局副局长调整为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设在市劳动保障局,现调整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 未作调整的成员名单仍以南府办〔2009〕63号文为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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