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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字号】 汕府建[2010]7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2009〕14号)精神,我市组建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汕头市建设局。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2010年4月29日起启用新印章,汕头市建设局旧印章同时停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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