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你院《关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办理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资格认可的申请》(院字〔2009〕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与市外事、公安部门共同审核,同意你校自2010年4月开始接受外国留学生。你校要按照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成立专门主管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学习培训,切实做好外国留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你院《关于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办理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资格认可的申请》(院字〔2009〕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经与市外事、公安部门共同审核,同意你校自2010年4月开始接受外国留学生。你校要按照相关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成立专门主管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学习培训,切实做好外国留学生管理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