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厦门大嶝航空城物流一期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0〕115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使用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东侧附近47.8549公顷海域,填海用于厦门大嶝航空城物流一期工程建设。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厦门大嶝航空城物流一期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0〕115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使用厦门市翔安区大嶝岛东侧附近47.8549公顷海域,填海用于厦门大嶝航空城物流一期工程建设。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