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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关中公路环线渭南过境段渭富渭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函[2010]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核定关中公路环线渭南段渭富渭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的请示》(陕交字〔2009〕10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关中公路环线渭南段渭富渭河大桥收费站最终收费期限为20年(含试运营期3年),至2026年11月9日止。如提前偿清贷款,须立即停止收费。有关渭富渭河大桥收费站的其他事项仍按陕政函〔2006〕160号文件精神执行。 请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降低管理费用,加大还贷工作力度。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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