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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创业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部分核准内容变更的复函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函[2010]1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邢台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河北创业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部分内容变更和调整的请示》(邢发改工交[2010]86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河北创业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业经我委以冀发改工冶核字[2009]66号核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原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经研究,同意如下调整: 原核准的矿渣挤压联合粉磨系统细化为:1台3.2m×13m矿渣粉磨球磨机、1台hfcg150-100辊压机,增加1台trms31.3矿渣粉立磨、1台双轴搅拌机;建设地点名称由“沙河市白塔镇朱金紫村西”改为“沙河市白塔镇窑坡村北”。 其它内容不变。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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