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防办,市人防办各处、站: 按照《大连市人防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要求,我办对截至2009年12月31日以市人防办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12件,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未提及的2009年12月31日前以本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我市人防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继续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关于明确民防办人防结建工作管理程序的通知》(大民防发〔2002〕46号);
2.《关于区、市、县人防结建管理程序规定的通知》(大民防发〔2002〕47号);
3.《大连市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大人防发〔2005〕47号);
4.《关于社会投资人防工程立项、审批、建设、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大民防发〔2005〕36号);
5.《关于明确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关要求的通知》(大人防发〔2006〕1号);
6.《大连市防空地下室防护功能平战转换措施实施办法(试行)》(大人防发〔2007〕17号);
7.《大连市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试行)》(大人防发〔2007〕18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市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通知》(大人防发〔2007〕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建设的通知》(大人防发〔2008〕6号);
10.《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市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通知》(大人防发〔2008〕23号);
11.《大连市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大人防发〔2009〕36号);
12.《大连市坑道式人防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管理规定》(大人防发〔2009〕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