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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准予泰州市人民医院正式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10]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泰州市卫生局,泰州市人民医院: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7〕222号)及《省卫生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准予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医院名单的通知》(苏卫医〔2008〕13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泰州市人民医院规划开展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进行了现场审核评价。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并经复核,现准予该院正式开展先天性心脏病介入诊疗技术。 请泰州市人民医院及时到执业登记机关办理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科目登记。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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