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近年来,全省中小学校舍建设成效显著,办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从总体上看,中小学校舍工程质量是好的,但少数地区和学校仍存在忽视工程质量、违反建设程序、监督管理不严等现象,有的校舍甚至存在重大隐患,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对此,国家曾多次发布文件,强调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加强管理,杜绝违法违规建设,对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的检查。经过各地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目前个别地区的学校校舍建设因违反建设程序、监督管理不力等原因,工程质量事故仍时有发生。为了做好教育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近期教育基建工程质量情况通报 2009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天水、武威、庆阳、定西等4市部分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进行的稽察中,发现了一些需引起重视的问题。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情况通报》(第31号),主要问题在:1、部分工程建设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部分项目实施中取消保温措施,如天水市麦积区渭南初中等宿舍楼工程未按施工图设计施工,取消了建筑外墙保温层;监理力量薄弱,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表现在到岗人员不足,监理专业不符;部分项目存在施工或设计质量问题。2、少数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自行增加建设规模;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等。3、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未实行专帐核算,二是专项资金未集中在县级管理,三是工程款支付不规范。4、个别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据2009年11月省建设厅《关于全省灾后重建项目、拉动内需项目和省列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报告》,陇南市武都区贡院小学教学楼钢筋制作和安装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经整改后委托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检测,达到施工规范质量要求),武威市天祝县第二中学综合楼存在抗震构造柱断面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框架填充墙砌筑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正在整改中),渭南初中学生宿舍楼擅自取消卫生间和盥洗室,部分项目还存在擅自将空心砖改为实心粘土砖等,给工程质量留下结构安全隐患。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防止因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恶性事件的发生,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教育基建工程深得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要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学校校舍质量是一件关系到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的大事,责任十分重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学校的领导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校舍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为核心,切实加强对教育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项目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把工程质量摆在突出的位置,确保教育项目的施工质量,努力将教育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要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对玩忽职守、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各参建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四、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教育项目顺利实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教育基建项目作为本地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要深入到项目校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指导和推动项目建设工作。加强管理,做到“六个严格”,以确保教育基建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是严格执行规划。项目一经批复后,不可随意改动,若需调整,须报经原批准部门批准。 二是严格基建程序。项目要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来操作。由发改委进行工程的立项和审批,统一组织招投标选择施工队伍。要坚持四项基本建设制度,即基本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工程质量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和决算审计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工程进度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禁以追求进度为由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教育项目资金,要建立专款专用制度,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严肃财经纪律,对挤占、挪用、截留工程专项资金或减少本地政府投入、套取中央专项资金的行为以及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惩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缓拨、减拨、停拨直至追回工程资金。 四是严格工程质量。教育基建项目要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坚持“建筑安全、功能齐全、满足需要、就地取材、美观大方”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设计方案要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重点做好建筑项目的走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关键部位的设计工作。要选择有质量保证的材料用于施工,要选择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指导和监督工程的施工,要选择资质高的单位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五是严格项目责任。每个项目都要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和重大安全事故;实行倒排工期制度,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六是严格竣工验收手续。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出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竣工工程决算资料,签署建筑项目质量保证书,并向县级工程管理部门报送竣工申请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由县级工程管理机构组织质监、勘察、设计、施工、城建、消防等部门和项目学校联合进行。参加验收的部门要在竣工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字,县级工程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竣工备案;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五、切实履行职责,完善政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各级工程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教育基建项目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实施以下四项制度。 一是实施专家项目质量检查监督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省教育厅和省上有关部门将组织工程建设方面的专家,分赴全省各地的项目学校,实地检查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指导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质量方面的问题。 二是实施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为保证工程如期完工,省教育厅基建项目管理部门建立倒排工期制和工程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教育专项工程的进展情况,督促项目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是实施项目建设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按设计标准施工、未经批准串改项目、改变资金用途或降低建设标准、不按预算规划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厉惩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缓拨、减拨、停拨直至追回工程资金。 四是实施项目建设审计制和检查验收制度。工程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顶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教育应有的投入,更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加大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工程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交付使用前要经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审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科学的项目验收制度。 六、省教育厅和省上有关部门近期将对教育基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具体地区和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