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各有关地州市经贸委(商务局): 按照商务部《典当行年审办法》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典当年审工作的通知》(新商市建函〔2009〕33号)要求,我厅对全区十二个地州市上报的80家典当企业(不含2010年新增4家典当企业)进行了严格审核。经审核,年审合格达到(a)类的企业71家,存在问题经限期整改后基本合格达到(b)类的企业9家,未出现取消经营资质的(c)类企业,现将年审结果予以公布如下: 一、年审合格(a)类企业 (一)乌鲁木齐市凝利堂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乌鲁木齐市新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1.乌鲁木齐市新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米泉分公司 2. 乌鲁木齐市新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奎屯分公司 (三)新疆嘉士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1. 新疆嘉士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米东区分公司 2. 新疆嘉士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分公司 (四)新疆信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五)乌鲁木齐市中大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六)乌鲁木齐市万圣达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七)新疆鑫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八)新疆鑫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九)新疆顺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十)新疆中保典当有限公司 (十一)新疆华凌典当有限公司 (十二)新疆鑫瑞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新疆利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新疆丰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十五)新疆恒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十六)新疆金得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十七)新疆亚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十八)新疆乾元典当有限公司 (十九)新疆润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新疆安鼎典当有限公司 (二十一)乌鲁木齐信诚信典当有限公司 (二十二)新疆民生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三)新疆佳正典当有限公司 (二十四)新疆盛源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五)新疆鸿泰典当有限公司 (二十六)新疆嘉信典当有限公司 (二十七)新疆鸿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八)新疆汇源典当有限公司 (二十九)新疆天泰典当有限公司 (三十)新疆金泰典当有限公司 (三十一)新疆远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二)新疆神洲典当有限公司 (三十三)新疆易达园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三十四)新疆金鑫典当有限公司 (三十五)新疆金典典当有限公司 (三十六)新疆新东方典当有限公司 (三十七)新疆裕鑫典当有限公司 (三十八)新疆隆腾典当有限公司 (三十九)新疆同顺典当有限公司 (四十)新疆聚千典当有限公司 (四十一)新疆吉顺典当有限公司 (四十二)新疆邦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三)新疆高新典当有限公司 (四十四)新疆天恒基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五)新疆融圆祥典当有限公司 (四十六)乌鲁木齐市合赢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七)乌鲁木齐市华丽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八)乌鲁木齐市新融盛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四十九)乌鲁木齐市众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五十)乌鲁木齐市博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1.乌鲁木齐市博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库尔勒分公司 (五十一)乌鲁木齐市华荣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五十二)乌鲁木齐市新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1.乌鲁木齐市新合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五十三)阿勒泰地区鑫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五十四)哈密三鑫典当有限公司 (五十五)哈密信泰典当有限公司 (五十六)新疆赛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1. 新疆赛恩典当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 (五十七)石河子市金泉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五十八)克州元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五十九)昌吉州百惠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六十)新疆金隆源典当有限公司 (六十一)新疆景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六十二)新疆华宝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六十三)阿克苏广进典当有限公司 (六十四)石河子融通典当有限公司 (六十五)克拉玛依市鑫盛和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六十六)喀什融鑫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六十七)伊犁金宝典当有限公司 (六十八)新疆君和盛典当行有限公司 (六十九)阿勒泰地区鑫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七十)喀什丝路典当有限公司 (七十一)喀什诚隆典当有限公司 二、经整改后年审合格(b)类企业 (一)哈密如意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新疆阿克苏嘉兴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三)新疆瑞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四)新疆天源典当有限公司 (五)乌鲁木齐诺金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六)乌鲁木齐市融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七)新疆聚鼎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八)新疆鑫盛诚典当有限公司 (九)新疆佳合典当有限公司 从年审结果看,2009年我区典当业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少数典当行资金使用不当、季度和年度报表数据不完整、个别典当行长期经营不善、超比例放贷及抽逃资金等问题,同时还存在部分地区指定进行典当年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典当行业性质、业务了解不够,审计报告披露内容不够准确具体等问题。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典当业监管工作的通知》(新商市建函字〔2009〕14号)要求,认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行业日常监管,加大月报数据的核查力度,对年审存在问题的典当行实行重点监管,督促其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防范。各典当行要严格执行《典当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行业信用和行业利益,进一步推动全区典当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