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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唐山西外环高速公路设置南湖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的复函


【颁发部门】 河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办字[2010]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唐山市西外环高速公路增加南湖匝道收费站的请示》(冀交公〔2010〕206号)收悉。省政府同意唐山西外环高速公路设置南湖收费站,收取机动车辆通行费,以偿还建设债务。收费站由唐山西外环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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