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固原市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固原市组团参加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委体育局关于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及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9号)精神,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5月24日至28日在银川举行。为进一步加快发展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事业,促进全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充分展示固原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就我市组团参加全区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题
平等、团结、拼搏、奋进。
二、举办时间、地点
2010年5月24日至28日在银川市举行。
三、参加竞赛、表演项目
(一)竞赛项目及队员(12项):花炮、珍珠球、木球、武术、民族式摔跤、蹴球、押加、射弩、方棋、龙舟、毽球、陀螺。
竞赛项目分配:
固原市文体广电局:方棋(5人)
原州区:武术(7人)、龙舟(52人)
西吉县:珍珠球(32人)、蹴球(5人)
隆德县:花炮(18)
泾源县:射弩(8人)
彭阳县:押加(6人)、民族式摔跤(13人)
固原一中:陀螺(8人)
固原二中:毽球(14人)
固原回中:木球(12人)
(二)表演项目:西吉县(牧童鞭)、泾源县(踏脚)。
四、代表团组成情况
按照自治区第七届少数民族运动会总规程规定:本届固原市代表团共由303人组成,其中运动员205人、教练员20人、领队8人、工作人员70人。
五、组织领导
成立固原市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领导小组(固原市代表团),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一)领导小组(代表团)
组 长(团 长):田治富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副团长):韩志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彦贵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长
马吉福 市文体广电局局长
成 员:王志贤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开永安 市财政局局长
邓彦芳 市教育局局长
童全成 市卫生局局长
蒲怀礼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冶三奎 原州区副区长
李俊国 西吉县副县长
陶文科 隆德县副县长
马保相 泾源县副县长
马志强 彭阳县副县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族宗教局
主 任:杨彦贵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副主任:买铁军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张志忠 市文体广电局书记、副局长
成 员:锁少武 原州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谭宗智 西吉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马进川 隆德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于福俊 泾源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兰占发 彭阳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张勇慧 市民族宗教局综合科科长
徐 鹏 市体育中心主任
马生林 市民族宗教局副主任科员
(三)为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安全进行,成立市直、原州区、西吉县、泾源县、隆德县、彭阳县等6个代表分团。
六、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固原市参加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总协调、总指挥工作;督促、检查训练期间各分团工作开展情况;负责督促经费的筹措、落实和管理;负责总结表彰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联络训练、比赛等工作;负责协调、联络各分团之间的工作并做好服务;负责有关活动、会议的安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各代表分团主要职责:负责从训练到比赛的全面工作(主要包括参赛队筹备、选配教练、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及比赛期间各项联络工作)。
七、经费及奖励办法
经费采取分级承担的原则。各县(区)分别承担各参赛项目的全部经费。
对获得团体和单项比赛前六名的运动员,市上将进行重奖,教练员的奖金按所带队员最高奖金给予奖励(1个人次奖)。
八、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4年举行一次。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自治区政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已列入2010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也是展现固原的盛会。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站在展示固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的政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精心组团,全力以赴,认真做好民族运动会各项参赛工作,特别要在财力、物力、人力上大力支持,力争在本届民族运动会上取得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
(二)立即启动,尽快训练。现在距比赛还不到3个月,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所承担的竞赛和表演项目,按照《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第七项要求,抓紧做好运动员选拨工作,好中选优。同时,要制定好训练计划,选配优秀教练进行集中封闭式训练,提高竞技水平。
(三)密切配合,严肃纪律。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和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开展好各自分团的工作,严格遵守训练、比赛纪律,特别要确保安全,切实把各项工作做好做细,保证不出任何差错,树立固原良好形象。
九、工作进度
各县区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8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民委体育局关于第七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总规程及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19号)文件精神以及市领导小组的安排,严格按要求、按进度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