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筑行业2010年“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颁发部门】 徐州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10]5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为目标,全面推进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本质安全度进一步增强。一般事故明显降低,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各类事故指标在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1、广泛开展全行业群众性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在城区繁华地段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安全知识、登载典型事故案例。
2、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咨询活动,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3、广泛开展“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发动职工对安全现场管理、安全技术改造、安全制度、事故隐患查找与整改机制、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认真吸纳。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突出打击重点。重点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做到“四个结合”。要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相结合。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发生安全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暂扣或吊销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要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相结合。对安全诚信缺失,违法和发生亡人责任事故的企业,要在媒体上公布,予以典型曝光。要与治理违规违章相结合。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要与加强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相结合。以开展执法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效率效能。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1、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各地、各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要将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整改到位。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企业资金投入。专项治理以防止坍塌、起重机械、高空坠落事故为重点,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模板支撑、脚手架、临时用电等事故。
3、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在建工程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登记和风险评估,建立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并加强监控和整改。确保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率达到100%。
(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一把手”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部门监管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能,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层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备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实,甚至造成重大损失或引发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发生后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等违法行为。
2、建立健全目标考核体系。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奖惩制度,维护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严肃性,调动各级干部、各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
3、认真落实经济政策。加强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落实、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核,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1、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各企业要严格“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制定计划,完善企业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技术培训机制,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未经安全培训合格,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开展安全技术练兵活动,使从业人员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技术,使从业人员的识险防灾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普遍提高。推行企业员工安全信息卡,将安全培训、安全资质、安全绩效、违章情况等基本信息录入信息卡,公开“三违”信息,对严重“三违”人员要严肃处理。
2、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筑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深入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文明生产管理标准化、要害部位管理标准化、安全标志标准化、安全操作标准化等系列活动,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现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科技成果,提升本质安全保障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等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建立安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等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实现管理台账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
3、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切实加强施工单位和重点部位、重大活动等方面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发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在应急管理和处置的实践中不断完善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年”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总体推进。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底前)
各地、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并通过媒体和简报、墙报、宿舍橱窗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全系统实现全覆盖,形成人人参与到“安全生产年”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6月-10月)
“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工作内容和要求,多层次同步全面开展工作。各地及相关单位都要建立一到两个活动示范点,分管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督查活动开展落实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进一步完善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今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题,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城乡建设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督管理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各地、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建立工作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以促进全市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一项建设一重点、一项行动一突破”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要充分发挥好各部门联动作用,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快、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年终,市建设局将严格对各地、各单位“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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