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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正式版《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CO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家核安全局

【发文字号】 国核安发[2010]10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岭澳核电厂正式版〈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co版)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09〕6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的申请文件,认为你公司提交的岭澳核电厂正式版《安全相关系统和设备定期试验监督要求》(co版)申请在将准则a/b分组管理的相关内容删除后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内容进行相关文件的修改,并认真予以执行,以确保岭澳核电厂运行安全。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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