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以遏制矿山、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总量为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责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合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坚决把各类事故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控制指标以内。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强化大安全的工作格局 去年,省委、省政府集中出台了三个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明确了一系列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的政策措施,各方面反响良好,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既明确了方向、任务和目标,又提供了强大的政策保障。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思路,就是要扎扎实实把三个重要文件的精神落到实处。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全面启动“三个一课”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引导,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扎扎实实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安全投入、队伍建设、责任落实等方面拿出切实有效的落实措施,确保三个文件取得实际效果。三要把省委省政府三个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10年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逐项提出明确要求,纳入考核计分,推动工作落实,以此作为加强综合监管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在全省高危行业全面建立精细化监管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职,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推动精细化监管,是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举措,是确保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落实的重要保障。按照去年10月10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要在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六大高危行业建立安全生产精细化监管制度。省安监局目前已初步开发建成了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信息查询系统,完成2.3万家企业信息录入工作。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督促支持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煤炭局、省国防科工局抓紧作出安排,尽快启动精细化监管,全面摸清底数,分级完善信息台账,建立涉危企业信息查询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在客运企业、旅游景区、建筑施工场地等行业领域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示范化管理。 三、下决心、出重拳,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这个重中之重 去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5起涉煤重特大事故,煤矿事故总量上升,死亡人数超过全年控制指标。煤矿安全问题,是我省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解决煤矿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强力推进整顿关闭和瓦斯防治两大攻坚战。2月23日,省煤炭局、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湖南煤监局等7部门已联合发出煤矿整顿关闭公告,3月1日省政府召开煤矿整顿关闭动员大会,目前各地正在开展全面排查,提出关闭矿井名单。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督促各地各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停产整顿六类应予停产整顿的煤矿,坚决关闭五类应予关闭的煤矿,用半年时间打一场煤矿整顿关闭集中行动的攻坚战,消灭煤炭生产领域一切非法非法违法行为,消灭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大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工作的力度,用好煤矿技改国债资金和整顿关闭资金,改善和提高我省煤矿办矿水平。 四、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建设、水利、农业等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督促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在严格执法、现场管理、监督检查上下功夫,紧紧抓住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铁路交通、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火灾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重点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做好超前预防,有效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预警体系、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切实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渣土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资质管理,全面安装车辆行驶记录仪,加强动态监管,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和危险品泄漏爆炸事故。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地区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力度。扎实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加强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现场管理。强化对“四无”小水电站的联合整治,加大对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火工产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民爆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质监、农机、电力、铁路、民航、体育、气象、教育等其他行业也要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把各项防范措施抓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五、以推进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契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一要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治理隧道、桥梁、房屋、市政、水利、电力、高速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深化以防范工地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倒塌、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社会监督。积极参加省治理办组织开展的对在建重点建设项目的联合督查,及时发现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二要认真开展重点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09]1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预评价报告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等工作。分级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普查建档,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设计审批制度。凡不履行“三同时”设计审批手续的高速公路、地铁、隧道、桥梁、港口、电站等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一律补办手续。 三要重点抓好“两个备案”:一是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1条要求,建设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将本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等材料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二是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11条要求,建设部门应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管理情况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六、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一是省安委办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个重要文件、特别是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突出汛期、高温雷雨、低温冰冻天气以及重要节假日、全国及省人大、政协“两会”、节后复工等重点时段和安全生产特护期,及早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突出隐患治理和打非治违,适时作出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检查指导,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四要突出基层基础工作,继续落实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对口帮扶制度,建立领导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制度,形成工作合力。 五是突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指标控制,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七、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提高综合监管能力 一要着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安委办议事、部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交办、警示通报、事故约谈、安全评估、事故黑名单等制度,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二要加强协作联动。要落实和完善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安全检查、监管执法、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要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通报交流制度。今后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政府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举措、执法检查、事故信息和行政许可汇总等情况,每月5号前要报送省安委办。省安委办要全面汇总,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编制《湖南省2009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掌握各行业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形势及存在问题和对策。 四要突出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认真履行《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全面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要把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个行业、地区和企业,把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压力层层传递到位。 五要加强工作考核。实行动态考核和通报制度,跟踪督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平衡开展。开发建成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会同组织、监察、人事部门把安全生产真正纳入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兑现,对重视安全、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事故多发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和“黄牌警告”,切实增强社会警示作用。 六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帮助从事综合监管的同志明确工作职责,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增强抓好综合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监管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积极支持,协调配合,敢抓敢管,廉洁从政,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综合监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