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印章因磨损不能继续使用,现新刻制“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防伪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废止。 附:印模(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