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印章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济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办字[2010]6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原印章因磨损不能继续使用,现新刻制“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防伪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废止。 附:印模(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