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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加强高温季节药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文字号】 杭食药监市场[2010]15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系统各单位: 杭州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确保高温季节药品质量安全,请各单位结合“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规工作和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高温季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系统各单位对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要求企业严格执行gsp要求,做好药品陈列、储存、养护和运输等工作,保证药品质量安全。 二、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落实专人监测,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储存温湿度在线情况和在线监管数据上传不正常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有温湿度超标且未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有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并纳入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范围。 三、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对冷藏药品存储和运输环节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按药品储藏要求存储和运输药品。督促企业加强对药品仓库温湿度调节设施设备的保养,确保各种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四、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对各类疫苗、血液制品和大输液等药品进行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市局。

二o一o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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