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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八一”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明电[2010]1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3周年,同时新一轮全国暨吉林省双拥模范城 (县、区)创建命名活动即将展开。全省各地要在 “八一”期间,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各类拥军优属活动,掀起拥军优属活动新高潮,充分做好双拥模范城 (县、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军政和谐、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促进经济社会和驻军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拥军意识,大力宣传军民鱼水相依的深厚情感 各地要结合 “八一”纪念活动,广泛深入地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国防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召开评选表彰报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人民军队走过的光辉历程、代代相传的优良传统、时时刻刻发挥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老红军、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烈军属和军队离退休老干部为社会主义建设所作的积极贡献;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拥军的感人事迹。热情讴歌广大军民携手并肩、通力协作、融合发展的鱼水深情,高度赞誉革命军人永不褪色的政治本色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拥军的高尚情怀,引导广大军民进一步强化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 二、彰显融合理念,共同创建军民一体发展的和谐环境 各地要着眼军地融合发展,积极召开党委议军会议和军地联席会议,认真研究驻军建设发展问题,将其纳入地方经济建设总体规划通盘考虑。要广泛开展 “科技、信息进军营”活动,积极协助部队搞好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改进信息化指挥手段。要积极配合部队驻训和演习,做好场地征用、技术支持和物资保障等工作;领导要深入一线走访慰问,并做好群众发动工作,形成“部队练打仗、地方练支前”的生动局面。要着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联合部队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要充分发动街道、社区、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拥军工作,提倡和鼓励群众性拥军优属活动。 三、落实各项政策,有效体现以人为本的时代要求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优抚政策规定,认真抓好 《关于支持吉林省驻军和武警部队建设的若干意见》和 《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贯彻执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对广大优抚对象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扎实为广大部队官兵、退伍军人及军人家属办实事,确保政策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八一”前夕,省直有关部门将组织爱心医疗队深入各地为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各地也要普遍开展 “关爱功臣”活动,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帮助重点优抚对象的良好氛围,提高他们的政治荣誉感。 四、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达到走访慰问的实际效果 各地要在节日期间结合实际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着重走访慰问边防部队、承担任务较重的基层部队,以及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军烈属和重点优抚对象。各级领导走访慰问部队时,可视情况安排 “军营一日”活动,深入了解部队建设实际,深入体验官兵真实生活。对影响和制约部队建设、确需地方政府解决的问题,能够直接解决的要现场办公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将问题带回研究。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时,要登门到户,切实把温暖送到优抚对象家里,把困难装在各级领导心中,把党的关怀和问候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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