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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设局关于组建徐州市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


【颁发部门】 徐州市建设局

【发文字号】 徐建发[2010]9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保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工作质量,促进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提高工作水平,根据省建设厅苏建招〔201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组建“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以下简称“代理名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名录”申报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 2、具备有效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且成立满两年以上的徐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 3、已取得《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信用管理手册》,代理工作认真负责,社会反映良好,从业人员基本稳定,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因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通报批评或暂停资质的情况; 4、近一年企业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不得少于三个。 二、“代理名录”申报需提交的基本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 3、企业《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信用管理手册》以及涉及招标代理活动的全部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个人信用管理手册等; 4、代表业绩的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代理工作的评价意见表。 三、“代理名录”申报时间及有关事项 1、申报时间为: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至二○一○年八月二十日止; 2、“代理名录”申报表(见附表)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带原件备查)。 附件:徐建发94号附件徐州市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申报表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徐州市承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录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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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执业

资格

 

招标代理资质等级

 

审批

时间

 

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数

 

注册职业

资格人数

 

注册造价师

人 数

 

申报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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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年月日

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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