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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督[2010]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网站工作的建议》 (第1124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省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近年来均建设并开通了政府网站。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一是多次召开全省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政府网站建设工作;二是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三是每年组织开展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全面考核各级政府网站的建设与管理情况,并对易用性差、人性化设计不足、信息更新不及时、在线互动功能不好等绩效水平较差的网站,督促整改。在此基础上,还组织开展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机关效能。经过这几年的努力,以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其部门网站为基本架构的全省政府网站体系已形成,全省政府网站绩效水平及在全国的排名持续提升。目前,我厅正在积极推进省直部门网站共享和整合项目,该项目完成后,我省政府网站内容将更加丰富,查询将更加快捷。 二、关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情况。一是省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了省级政府部门和设区市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最新文件、财政预算等信息,并提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搜索功能,方便企业和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二是省直单位按要求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案提及个别单位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的问题,我厅在政府网站绩效考核中已发现,并通报有关单位,督促整改。 三、关于政府网站宣传推广的情况。目前,我省各级政府网站积极探索扩大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通过与电视台、电信运营商合作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但成效还不够显著。下一步,我厅将督促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加政策出台前的网上互动机制,多办百姓关心的栏目和内容,进一步提升网站知名度和群众参与度。 四、关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和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的情况。一是省政府门户网站已建立 “省长信箱”、“访谈直播”、“建言献策”、“网上调查”、“法律咨询”、“留言板”、“民意征集”和 “论坛”等互动交流渠道。其中,“省长信箱”、“建言献策”由省政府信访局负责保障;“法律咨询”由律师负责解答;“访谈直播”每周定期邀请省直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就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公众在线实时交流,初步建立了网上对话机制;“民意征集”,是每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议征集唯一的网上提交渠道,也是省政府立法项目网上意见征求及省直单位即将出台政策在线征求意见的主要渠道。目前,这些栏目存在内容较少、回复不够及时等问题,我厅已督促有关单位抓紧改进。二是省直单位网站也增强了互动交流的功能。提案提及个别单位网站互动交流功能缺失等问题,我厅已督促有关单位整改。今年,我们将在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中加大 “互动交流”情况的比重,进一步推动网上互动工作。三是省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尚未设立网络发言人,我厅正在积极探索网络舆论监督机制与网络发言人制度。 五、关于省信访网站 “省长信箱”建设运行的情况。“省长信箱”是省信访局主办的信访网站,2009年共受理电子邮件16078件 (其中有效邮件11276件),重点督办8543件,有效邮件已办结10652件,责任单位答复群众9362件,省信访局直接答复1290件,到期交办件办结率为983%。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群众通过 “省长信箱”反映的合法诉求许多得到及时处理,一些好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全年共收到群众发来的感谢信82件。提案的几点建议,我厅已要求省信访局研究处理。 感谢对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刘 明 联系单位及电话: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0591-87802184 省政府督查室0591-87846270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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