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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课程建设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


【颁发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基[2010]1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和扩大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成果,总结推广课程建设的典型经验,促进中小学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建设的协调、整体发展,促进中小学学校特色形成,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课程体系,根据《北京市实施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课程计划(试行)的通知》(京教基〔2004〕13号),以及市教委《关于加强义务教育课程管理推进课程整体建设的意见》(京教基〔2009〕19号)的精神,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任务 (一)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逐步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国家、地方和校本课程体系,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二)继续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结合当前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现状和问题,促进北京市中小学整体推进国家、地方、校本课程的全面实施,引导学校形成以课程建设特色为核心的内涵式办学特色。 (三)总结推广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的经验,促进中小学三级课程建设的协调、整体发展。 (四)发挥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的辐射作用、激励作用,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二、评选组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课程中心”)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评选组织工作。 三、评选程序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的评选,由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申报和初选,并集中向市课程中心推荐;市课程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程序如下: (一)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根据《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评选工作方案》制定本区县评选工作办法,明确工作要求,并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初评工作。 (二)全市每年度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评选细则,并分配年度区县推荐名额。 (三)各区县在初评的基础上,兼顾小学、初中、高中,确定推荐参评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名单。 1.各申报单位和个人需按要求认真备齐申报材料,填写《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申请表》(表1、表2); 2.区县教委业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区县教委业务部门填写《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选送情况一览表》(表3)、《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成果选送情况一览表》(附表4)并加盖公章; 4.区县将上述四个表格及相应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2份于每年5月15日前一并报送到市课程中心。 (四)市课程中心负责组织对各区县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专家根据评选标准,对各区县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进行相应的考察和评定,确定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建议名单。经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名单。 (五)市教委每年于课改总结会上通报评选结果,进行表彰。 (六)市教委将对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进行不定期的复查。 四、参评要求 (一)参评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的基本要求 1.评选范围 从事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的区县教科研部门、中小学校等。 2.参评条件 参加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课程整体建设的指导思想符合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精神,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课程建设目标充分考虑区域、学校、教师、学生的发展实际,符合国家、地方、校本课程的目标定位。 (2)课程设置符合国家基础教育相关政策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同时,积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课程自身功能,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三类课程有机整合、协调发展。 (3)课程特色显著,课程管理机制及相关的保障机制科学有效,富有创新精神。 (4)课程实施效果显著,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培养,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5)教师队伍建设措施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显著提高。 (6)课程整体建设的示范辐射作用显著,在推动本地区课程改革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3.评选材料 参评单位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 (1)课程方案(含课程建设指导思想、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实施、课程管理、保障措施等); (2)课程目录; (3)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只提供富有特色或创新的部分); (4)课程实践总结(含课程建设背景、实施过程、实施方法、实施效果、课程特色等); (5)上年度单位在北京市基础教育优秀课程改革论文评选和北京市中小学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评选中所获得成果情况; (6)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申请表。 (二)参评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的基本要求 1.评选范围 从事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的区县教科研部门、各中小学校及学校下属的相关处室在课程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有两类: (1)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的固化成果; (2)课程建设与管理、课程资源有效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经验案例,突出以课程整体建设为核心,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专题教育、区县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在开发与整合、实施与管理、监控与评价以及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等。 2.评选材料 参评单位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如下材料: (1)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申请表 (2)成果及目录 (3)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发的固化成果。 (4)课程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经验案例,需提交成果总结(包括:基本背景、实践过程、实践效果、成果特色与创新等)。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舟 暴生君 李群 联系电话:8807760288077601(传真) 电子邮箱: chengzh60@sina.com baoxingrui4993@sina.com liqunbj2008@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21号北京中核宾馆601、602室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100045 表1: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先进单位申请表

区县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按照参评要求简要填写,突出特色,详细材料可另附件)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

教委

业务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是否获得过市级课改先进单位、地方校本课程先进(优秀)单位称号)

表2: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成果申请表

区县

 

所在单位

 

(盖章)

第一负责人

 

联系电话

 

 

 

 

 

 

 

(按照参评要求简要填写,突出特色,详细材料可另附件)

 

单位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

教委

业务

部门

推荐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成果是否公开发表,获得过区级以上单位奖励。)

表3: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优秀单位 选送情况一览表 区(县):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email:

编号

选送单位(全称)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

email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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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根据实际报送需要可以加页。 表4: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建设成果 选送情况一览表 区(县):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email:

编号

负责人所在单位(全称)

负责人姓名

成果题目

联系电话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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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根据实际报送需要可以加页。 附件2:
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 征集与评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引导教师进一步学习新课程理念,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探索新课程教学的途径和方法,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继续开展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征集和评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任务 (一)帮助教师对课堂教学进行研究和反思,促进各学科教师在新课程的实践中,研究新课程、探索新模式,推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发展。 (二)引导教师从以往单一的教案撰写转变为进行有意识的教学设计活动,通过教学设计研究,对教学进程进行动态调整,积极开展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讨,进一步深化在课堂教学各关键环节有效设计的研究,推出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不同教学风格的教学课例和案例,指导教师教学实践探索。 (四)征集、评选出一批国家、地方、校本课程优秀课堂教学设计,促进中小学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和专业化发展。 二、评选组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市基教研中心”)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征集和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师优秀课堂教学设计征集和评选,由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申报和初选,并集中向市基教研中心推荐;市基教研中心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程序如下: (一)各区县教研部门以学科为单位进行初评;各学科评选出优秀教学设计上交北京教科院基教研中心各学科教研室。 (二)市级评选由北京教科院基教研中心各学科组织专家,按学科先将区县推荐的教学设计进行复评,根据一定数额比例确定三等奖,推荐一、二等奖参加终评。 (三)基教研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学科推荐的候选教学设计进行终评。终评现场对教师开放,远郊农村地区教师可通过网上直播观看部分学科现场研讨。 1.由教师结合课堂教学实录,对视频片段进行解说,说课不超过15分钟; 2.教师现场答辩(5分钟); 3.专家评审确定一等奖和二等奖建议名单; 4.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四)征集评选的时间安排 1.每年6-9月初,制定工作方案,下发各区县教研部门及各学科教研室。 2.每年9月底前,中心各学科教研室布置本学科优秀课堂教学设计评选工作事宜。 3.每年10-12月,各学科开展教学设计研究、总结、指导工作;各区县征集学科教学设计并进行区县级初评。 4.次年3月底前,中小学各学科完成市级学科复评工作,确定三等奖,推荐一、二等奖优秀教学设计教师准备终评说课及答辩。 5.次年5月,完成获奖教师答辩及终评工作。上报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市教委每年于课改总结会上通报评选结果,表彰获奖单位个人,并整理宣传推广成果。 四、征集评选要求 (一)征集对象 参加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的全体学校领导、教师、教研人员等符合要求的作品。 (二)教学设计活动的主题 关注课堂教学实效性,根据课程改革推进要求,确定年度具体主题内容。 (三)教学设计评选要求 参加评选的教学设计为一个课时的主题教学活动,主要内容包括文字资料、多媒体资源、本课时教学实录。 1.教学设计要求 (1)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 本节(单元)课教学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的说明。 (2)教学背景分析 包括学习内容分析、学生情况分析、教学方式与教学手段说明、技术准备,以及前期教学状况、问题、对策等研究说明。 (3)本课教学目标设计 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安排等。 (4)教学过程与教学资源设计 包括教学内容、教学进程、学生活动、所需要的教学资源及教学指导策略等说明,可附教学流程图。 (5)学习效果评价设计 包括对本节课的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师自身教学效果的评价分析。 (6)教学设计特色说明与教学反思 用300-500字简要描述本节课教学设计的特色之处。文字资料中还应包括教学反思。 2.多媒体资料要求 多媒体资料包括:教师演示文稿、教学课件、教师用素材、学生用素材等,也可包含学生作品。 3.教学实录要求 (1)本课时教学设计的完整教学现场实录(中学45分钟/小学40分钟); (2)图像清晰、声音清楚; (3)教学实录视频文件必须采用mpg2格式压缩,分辨率720×576(dvd格式)。 (四)参评材料 1.参评材料以光盘形式上交,包括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资料和教学实录。 2.光盘中的文件应按照文件夹模板所示结构存放,文件夹模板可从北京教研网下载(网址:http://www.bjjy.net)。 “教师资源”、“学生资源”、“学生作品”等文件夹下可根据需要再建子文件夹。空文件夹应删除。 3.“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文档资料须使用word文件格式;文档不得设置密码。文档模板仅供参考。 4.“教师基本信息表.xls”为参评必备文件,参评教师只需将本人情况如实填入即可,不要调整各项目排列顺序,也不要对文档格式重新设置。 五、权利声明 (一)评选活动面向北京市所有中小学学科任课教师,评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活动主办单位有权以非赢利方式将参评教师的教学设计(包括教学设计中附带的教学资源)在北京市相关教育网站上发布,或以书面或光盘形式公开出版。活动主办方将以适当方式对获奖教师进行鼓励和表彰。教师参加本次评选活动,视为同意将本人的参评作品无偿提供给其他学校、教师和学生分享。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贾美华 联系电话: 66074195  66079935(传真) 电子邮箱:jyzx_jmh@bjedu.gov.cn 通讯地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7层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 邮政编码:100031 附件3:
北京市基础教育优秀课程改革论文 征集与评选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引导教师学习新课程理念,转变观念,积极探索新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优化教育教学行为。同时加强课程改革研究交流,搭建一个同伴互助、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为首都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增添新的发展动力,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北京市基础教育优秀课程改革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任务 (一)促进对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的理性思考,通过回顾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的历程,总结课改实验的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课改参与者能对复杂的课程改革历程有一个冷静的分析和思考。 (二)促进校长、教师的专业发展。校长教师通过对自己的教育管理和教学实践进行认真的反思和理论提升,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和分析、总结、概况能力。 (三)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通过优秀论文集的出版和传播,让更多校长和教师了解同行们的探索和思考,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二、评选组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基教所”)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北京市基础教育优秀课程改革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三、评选程序 北京市基础教育优秀课程改革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由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申报和初选,并集中向市基教所推荐;市基教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程序如下: (一)区县教科所根据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论文征集及评奖活动的通知,负责组织本区县的论文征集工作。 (二)为保证征文质量,综合依据各区近年来征文参与情况以及教师人数下达本年度区县征文推荐选送数额。各区县进行初选后,根据推荐数额择优报送。 (三)各区县教科所收集论文,编号并制作征文目录,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至市基教所。 (四)市基教所负责组织对各区县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论文评选标准和评选比例,对参选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报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先进单位和优秀成果名单。 (五)市教委每年于课改总结会上通报评选结果。对获奖论文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对一等奖论文进行二次筛选,并进行修改、编辑,出版《课程教材改革实验论文集》,免费发放到各区县。 四、征文的要求 (一)征文对象 参加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的全体学校领导、教师及区县教委领导、教研人员、科研人员等。 (二)征文主题 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教育、教学、管理、课程开发及考试与评价等方面的实践探索与理性思考。具体包括:课改实验带来的教育观念上的变化(如课程教材观、教育教学观、学生观、质量观等方面的变化);课改实验带来教育行为上的变化(如学校管理、教学管理、班集体建设、教学方法、学校评价、学生评价、课堂教学评价及教师评价等方面的变化);课改实验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及对新课程的深刻反思等。 课程开发与整合、实施与管理、监控与评价以及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理论成果(如:课程建设与推进区域特色发展;课程建设与学校发展;课程建设与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建设与学生发展;课程领导力;课程执行力;课程资源有效开发、利用;高中校本课程建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管理、评价等方面的成果)。 每年将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展需要确定论文征集选题指南。 具体评选时间及安排由市基教所另行通知。 (三)征文要求 1.论文正文需以汉字形式书写,如有需要,其他语言文字内容可作附件。全文字数在3000-5000字之间。引文必须注明出处,注释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置于引文的右上角标点符号后;注释附在全篇之末,每注另起一行,顺序排列。全部参考文献的完整出版资料,按作者(编者)、书名(文章题目)、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依次列于全篇论文之后。 2.首页不编页码。首页的内容为:编号,文章题目,内容提要,主题词,单位,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首页只需一份,由区县教科所按顺序打捆。 3.编页码的第一页的内容为:编号,文章题目,内容提要,主题词,正文。正文一律用小四号宋体,行距22磅,b5纸打印,一式3份。参评论文一律左上角装订。由区县教科所统一编号并按由上至下递增顺序分三份分别打捆。 4.编号方法:每区编号前加一字头,如东城区义务教育论文第1号为:东-001(超过一千篇为0001);高中教育论文第1号为:g东-001。 5.每人仅限交一篇文章(包括以第一作者署名的合作论文)。 6.已发表或曾参评并获奖的论文不在此次评选范围内。 7.所有论文由区县教科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北京教科院基教所秘书室(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联系电话:84654574,84635983),所交材料包括:三份论文(每份论文分别打捆)和一份首页,目录只交excel格式的电子稿,目录样式如下: 区第 * 届课改征文目录 联系人:  电话:

编号

姓名

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论文题目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蒲阳 刘永玲 李嘉宾 联系电话: 84635983 84654574 (传真) 电子邮箱:jijiaosuo@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101 附件:
北京市基础教育优秀课程改革论文选题指南
一、课程开发与实践探索 1.普通高中选修课、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2.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3.技术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综合课程(科学、历史与社会、艺术等)的实施 4.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二、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 1.教学设计、教材使用、教学组织形式的研究与实践 2.学生学习方式、学生学习任务(含作业)设计与指导的研究与实践 3.教学过程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4.实验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三、德育研究与实践探索 1.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程的实施 2.各学科教学渗透德育的研究与实践 3.德育中整合专题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四、考试评价改革研究与实践探索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研究与实施 2.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保障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3.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4.中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价的研究与实践 五、教学研究机制创新的研究与实践探索 1.教学研究制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2.提升教学研究队伍专业能力的研究与实践 3.教学研究方式变革的研究与实践 六、教学资源开发、共享研究与实践探索 1.建立教学资源开发、共享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2.中小学校有效使用教学资源的研究与实践 3.中小学虚拟课堂的研究与实践 附件4:
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学生观和评价观,发挥评价对学生发展的积极作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开展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与任务 (一)促进区县、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扎实推进,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业务。 (二)促进广大教师转变学生评价的行为和方式,树立正确的评价观,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全体干部、教师的职务行为,促进教师的发展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调动区县、学校和个人的积极性,以树立典型并推广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成功经验。 二、评选组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础教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市基教所”)在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三、评选程序 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由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申报和初选,并集中向市基教所推荐;市基教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程序如下: (一)各区县教委业务部门具体实施,根据《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方案》制定本区县评选工作办法和要求,负责组织,并开展区域内初评工作。 (二)各年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和评选细则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当调整。每年度区县推荐名额另行通知。 (三)各区县在初评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参加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参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均需提交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先进经验的参评材料,字数限制在3000-5000字之间。 各区县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2份一并报送到市基教所。 (四)市基教所组织对各区县上报的先进单位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组织相关专家依据评选标准对参评材料和电子平台审核结果进行评审,确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经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五)市教委每年于课改总结会上通报评选结果,进行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3月份,市基教所下发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2.4月份,各区县进行初评并于4月底将初评名单和参评材料上报市基教所; 3.5月份,市基教所组织专业人员审核初评先进单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使用情况; 4.6月份,组织评审专家对初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终评并确定建议名单,北京市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实验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5.7-8月份,编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功经验的文集。 四、参评要求 (一)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参评要求 1.评选范围 区县相关部门、学校、年级组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2.参评条件 参加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理念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相关文件的精神,指导思想正确;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织得当,措施有力;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具有一定创新性; (4)充分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各栏目填写完整、内容详实;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效果显著,促进了教师和学生的发展。 (二)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要求 1.评选范围 区县教育管理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学校干部、教师、区县和学校网络管理人员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2.参评条件 (1)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2)根据学生实际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整体或某一要素的评价上具有鲜明的特色,并对评价实践进行提炼和概况; (3)充分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记录学生成长发展的历程;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效果显著,促进了教师和学生的发展。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薇 蒲阳 联系电话: 84649100  84654574(传真) 电子邮箱:jijiaosuopjsh09@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5号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1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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