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北京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0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粮食局

【发文字号】 京粮发[2010]5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商务委、粮食局,各远郊区县粮食总公司,北京粮食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10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年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推动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2010年,全市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 《北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确保全行业全年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 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各粮食行业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要坚持把安全工作与生产管理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各级粮食行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有关综合监管部门的作用,形成共识与合力,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机制。 (二)深入贯彻、落实市粮食局、市安监局联合印发的《北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京粮发[2010]37号)。各粮食行业管理部门、各粮食企业,要把《北京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与“五五”普法结合起来,提高粮食行业全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结合本区县、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落实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全市粮食流通行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层层签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 二、强化基础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各级粮食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过程管理、规范管理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账要能够真实、及时、准确、规范反映和再现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台账内容要包括以文件形式公布的领导机构、管理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检查、培训等)、岗位职责、责任制、上级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文件等,要包括各类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设备维修、检测、员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安全投入、应急演练和事故处理等安全工作记录和图像资料,逐步构建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各粮食经营企业都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和全员安全培训制度,重点抓好基层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新进职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保证每个职工都要系统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懂学会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范,全面提升员工安全素质,让“我要安全”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三)要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重视资金投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要定期进行设备检验、检修,设备完好率、凭证运行率和消防设施装备良好率要全部达到100%;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市区县各级粮食主管部门和各粮食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单位工会组织要监督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的落实。 三、切实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执行《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储粮化学药剂必须实行统一采购,集中存放,专仓储存、专人管理、双人双锁,防止出现药剂丢失、泄露、爆炸等事故;储粮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集中存放保管的方式,并做到药剂库存日清月结,确保账物相符。 (二)严格熏蒸备案制度。粮油仓储单位要严格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5号令)的规定,进行熏蒸作业的要制订熏蒸方案,并报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熏蒸作业中,在作业周围设立警示牌和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熏蒸作业区。 (三)严格《粮食仓库安全操作规程》。要突出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特别要严格粮食入库出库时段的安全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粮食仓储企业要与作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严格作业规范,同时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加强现场巡查,严防各类作业事故发生。 (四)要加强出租仓房、外租仓房、简易仓储粮、超高储粮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报废仓、危险仓储粮;要高度重视粉尘防爆、安全用电、高空高危作业的现场管理工作;要切实做好防火、防汛及各种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粮油运输和交通安全管理,严禁违规违章行为,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四、坚持预防为主,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各级粮食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规律和特点,制定严格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重点加强对一线作业层面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把安全生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工作要力戒“蜻蜓点水”,力戒弄虚作假;要弘扬求真务实、秉公办事的作风,不搞流于形式的安全检查,不搞预约式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记录、归档,列入整治计划,按职责分工和责任制要求交有关部门落实,要做到检查从严、问责从严。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落实机制。要把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隐患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保证责任、经费、时间、措施四落实;要建立专项交办、挂牌督办落实机制,防止相互扯皮;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按要求整改的,要配合属地安全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