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满足惠城区马安片区广大居民和工商业的用气需求,市政府决定依法征收惠城区马安镇新群村约39.2亩集体土地,作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城区马安镇新群村新联村民小组、下巷村民小组、佛岭村民小组翁洞地段(西面至马水路,东面、南面、北面均为空地),属新群村新联村民小组、下巷村民小组、佛岭村民小组集体土地,面积约39.2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四类区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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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类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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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 地 |
3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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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 地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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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地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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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面 |
40500 |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