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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浙土资办[2010]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测绘局、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全面掌握和了解《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 年)》(浙土资发〔2006〕43 号,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深入有序开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普法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4 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以下简称“检查验收”) 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工作实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省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检查验收,全面掌握全省近五年来开展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情况,总结五年来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普法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谋划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表彰先进、改进不足、完善制度,推动普法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三、检查内容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重点内容确定为: (一)“五五”普法启动情况 (二)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情况 (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送法工程”开展情况 (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六)普法取得的效果 (七)工作方式创新情况 四、工作方法 (一)必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验收分为必查和抽查。必查对象为11 个市国土资源局及其确定的1-2 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抽查对象为各检查验收小组推荐的省级国土资源“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二)多种验收形式相结合。开展多种检查验收形式,主要为: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考察、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对照检查标准进行评估等。 (三)互查互评与集中验收相结合。各县(市、区)局的互查互评由各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集中验收由各检查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小组的具体单位和片区划分情况,届时另行确定。检查验收结果作为“五五”普法先进评选的主要参考依据。 五、工作安排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总结验收工作同步开展,共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评检查阶段(2010 年5 月)。由各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地区、本单位 “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行一次自查自评,特别是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5 月30 日前,市级国土资源局完成对所属各县(市、区)进行抽查验收,并在此基础上,由市国土资源局确定1-2 个县(市、区)作为迎接互查验收对象。 阶段成果:一是形成市级国土资源局对本地区、本单位“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二是报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的候选单位、“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典型材料。总结报告、推荐名单和典型材料于5 月30 日前报厅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互查互评验收阶段(2010 年6 月15 日前)。 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省厅组织对各市国土资源局“五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省厅组成4 个检查验收小组,分赴相应的区域进行验收。6 月15 日前,各检查验收组完成互查互评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束后,由检查验收小组提出报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每个市国土资源局推荐“五五”普法先进单位1 名和先进个人2 名。 阶段成果:一是形成各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五五”普法考核评分结果;二是提交各检查验收组书面验收意见;三是提出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三)抽查阶段(2010 年6 月下旬)。厅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单位的进行抽查,抽查结束后,对抽查结果进行汇总评议。 阶段成果:一是形成省厅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总结报告;二是确定2-3 个先进单位迎接国土资源部、省普法办的检查验收;三是做好报国土资源部和省普法办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检查验收是国土资源“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国土资源“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是对国土资源“五五”普法成果的一次检验。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对国土资源“五五” 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总结国土资源普法的成绩和经验,注重发掘先进典型。同时,要扎实做好查漏补缺工作,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检查验收工作实效。 (三)营造氛围。要将检查验收工作作为一次广泛、深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活动,紧密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结合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检查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成绩,积极营造国土资源依法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国土资源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普法基础资料和基础台账的搜集整理工作,充分准备,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普法办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对检查验收工作的支持,及时向当地普法办推荐国土资源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把国土资源普法工作引向深入。 联系人:廖琦 电话:0571-88877825 email:liaoq88877825@163.com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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