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今年来,全国部分地区、行业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安全事故,我市一些区县(自治县)、行业安全事故也呈高发、频发态势,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中已经发生了人员伤亡事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我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要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检测单位应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科室部门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考核奖惩等事项,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完善的制度和责任体系。 检测单位应当设置专(兼)职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有资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在各生产班组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要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保证其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生产班组设立专(兼)职安全员的职责,参照渝府发〔2010〕3号文件制定。 检测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承担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济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落实安全生产经费。 3.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制订、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级别和危害程度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执行事故调查对内部人员的处理决定。 (二)分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4.督促做好作业场所的劳动保护工作,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 5.负责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启动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三)分管专项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启动预案,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助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订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4.督促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综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7.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8.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9.本单位确定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在各生产班组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1.对本组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 2.督促本组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3.对发现的不安全情况,能由班组整改的应当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 4.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落实事故的防范措施。 三、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检测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参照渝府发〔2010〕3号文件制定,要涵盖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12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同时还包括以下规章制度: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检测单位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头,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教育和要求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 四、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 检测单位要根据质量检测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装备和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反应灵敏、行动迅速、处置得力。 五、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一)检测单位要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没有规定的,依据单位实际情况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投入要纳入本单位全年的经费预算,安全生产费用要专户核算、专款专用,并列入成本开支。 (二)检测单位要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处理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工伤保险的,投保不足部分在责任保险投保中补足。 (三)检测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 六、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决定》(渝府发〔2010〕3号),逐项分解落实单位各机构及人员安全职责。 二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贯彻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学习安全操作有关规程、规范,研究处理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三是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整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上报。 四是对安全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检测试验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技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不安全因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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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活动 |
不安全因素 |
可能的事故/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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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乘坐车辆 |
违反交通规则 |
交通事故引起伤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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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野外作业 |
气候炎热 |
中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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蚊虫、毒蛇、野兽、马蜂窝 |
生病、中毒、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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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植物 |
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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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种 |
失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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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伤、跌伤 |
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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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作业 |
溺水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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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 |
坠落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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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作业 |
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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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措施不严 |
食物中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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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电、暴雨、防雷措施不当 |
雷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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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带电设备或电气设备有缺陷 |
触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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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或设备本身有缺陷 |
人员受伤、机械设备受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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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失稳、压重坍塌、塌方、高空坠落 |
压致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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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样制作爆破及粉尘 |
爆破伤忘、粉尘致肺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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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洞室缺氧 |
窒息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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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气体 |
窒息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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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油管爆裂 |
迸射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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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筋 |
刺致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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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坑、基坑 |
坠落伤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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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室内试验 |
操作升降机、空压机、噪声;切石机、钻石机 |
伤亡、触电、听力下降;切伤、钻伤、迸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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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样粉尘污染 |
得肺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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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炉 |
烫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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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化学物质 |
眼睛、呼吸道及皮肤烧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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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压力机进行破坏性力学试验 |
破坏岩屑迸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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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
火灾,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