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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关于江西本领泡棉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双鞋用泡棉和6000万双鞋布衬项目备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产业协调处

【发文字号】 赣发改产业字[2010]59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宜春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江西本领泡棉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双鞋用泡棉和6000万双鞋布衬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宜市发改工字[2010]2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对江西本领泡棉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双鞋用泡棉和6000万双鞋布衬项目予以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江西上高工业园黄金堆园区。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宿舍、食堂、活动中心、锅炉房、配电房、工务房等土建及设备购置,形成年产6000万双鞋用泡棉和6000万双鞋布衬生产能力。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137.47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四、项目外部条件: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通知到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建设、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落实节能措施,提高水资源、能源利用效率。 五、项目备案通知有效期为2年。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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