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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湘交安[2010]17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0〕144号),省厅制定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责任为主线,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不断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强化源头治理、现场监管和责任追究,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重点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打基础、强基层,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快速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各单位的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其他领导各司其责,并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全面推行安全精细化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得到全面执行,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监管职责,要根据省厅去年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分单位、分部门、分岗位、分层次制订安全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政绩业绩考核;坚持关口前移,严格源头管理,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促进安全发展;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与指导,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按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积极推广怀化市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县管乡包村落实”做法,落实各级政府、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二)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一是继续深化以客渡船、危险品运输船和运砂船为重点的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地方海事机构要继续深化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继续深化载运危险品船和砂石运输船的治理整顿。加大对“三无”、超载、违章航行、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船舶监管力度;加大对非客运船舶载客、非危险品运输船载运危险品和严重超载运输船舶的打击力度。具体由省地方海事局牵头,各市州交通局和各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 二是继续深化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继续深化对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对道路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超限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私设站点、私拉乱揽等违章行为,顶格处罚超载客运车辆和非危险品运输车辆装载危险品等违章行为,联合公安等部门继续对“黑车”进行打击。具体由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牵头,各市州交通局和各级运输管理机构实施。 三是继续深化以桥、隧施工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施工安全专项安全整治。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管机构要在2009年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深化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作业人员相对集中、危险因素多和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桥梁、隧道、高边坡和码头等。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无证无照、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具体由省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站牵头,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和市州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 各地、各行业监管机构要突出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重点,对有关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普查,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集中开展水上交通、道路运输和基本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上报重大隐患,按照省厅规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组织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世博会、亚运会、节假日、春运等重点时段和汛期、雾季以及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稳定。三是全面开展危化品运输隐患整治行动,重点强化上海世博会期间对进出上海的危险品运输隐患治理,特别是运输到上海的烟花鞭炮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要突出源头监管,加大查堵、打击车辆、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和谎报瞒报危险品运输的力度,严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公司、车船运输危险品。四是对全省大桥通航安全和营运客车运输安全情况进行调研,加大对危桥和公路危险点段的改造力度,进一步增加安全设施的投入,重点是桥梁、国省道及山区和库区公路,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健全重要通航水域大桥建设前的安全评估机制,加强大桥建成后的船舶通航安全监管。排查营运客车运输安全风险隐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一是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一线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宣教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班组、进车船、进家庭”活动。重点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各级领导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增强安全发展意识。三是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争创“十佳基层海事处”和“十佳基层运管所”活动,将安全文化建设重点向基层倾斜。四是各地要结合实际,在企业的基层班组开展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推动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五是举办安全与应急培训班,要分批分类组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机构的有关安全管理以及交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重点企业要做好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做好农民工岗前培训工作。六是强化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和宣贯工作,坚持法规宣贯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七是开展有针对性、实操性强的公路水路交通安全应急演练。 (五)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提高安全保障和应急能力 一是要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交安[2010]160号)的要求,把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经费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积极建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机制,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二是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规定,不断提高企业基础建设水平和科技兴安能力。三是要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各类基础台帐和资料,完成水上、道路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施工有关安全生产数据库的建设。四是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基础设施设备及救助系统建设,加大对公路危险点段和危桥的改造力度。五是加强客运站场安全检测和检查等设施建设,完成长途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gps联网联控系统建设。六是推动“科技兴安”工作。加强重要干线公路运行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推动水上交通和道路运输动态监管工作。七是全面推行运输企业、港口码头和工程项目的安全预评审、安全风险评估和评价工作。八是尽快完成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平台建设。推进水上交通救助系统和基地建设,组建专兼结合的公路抢通队伍和平战结合的道路运输保障车队。组织开展公路、水路交通应急搜救演练,切实提高事故预防预警和处置能力。 (六)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09〕785号),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和省地方海事局要牵头对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摸清农村道路客运和渡船渡口安全现状,提出关于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的具体措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因地制宜的建立健全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加大对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设备投入,对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实行“县管、乡包、村落实”模式,强化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能力,对农村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做到全覆盖,解决目前农村交通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严格事故处理及问责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导致事故的,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于重特大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交通运输事故,厅将依法依规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法从严查处。全面实行追责前移。对安全专项工作完成得不好的、对省厅督查督办的安全事项行动迟缓或没有按照要求书面回复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视不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对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或不能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 三、活动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5月30日)。各地要根据省厅下发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制订适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各单位将活动细则或者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按照计划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以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掀起宣传安全生产法规的高潮;二是全面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以企业自查自纠为主,将日常检查、专业检查、大规模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三是全面开展安全竞赛和培训工作,以竞赛和培训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四是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机构要对活动的开展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顺利有效开展。省厅将适时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回头看,认真抓好各项活动的收尾工作并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厅安委会办公室。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2010年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活动开展不好的、效果不明显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一大重要举措,是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途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行业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各级领导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领导,省厅成立由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平同志任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将安全生产年活动抓好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部署和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认真调查研究,突出本地区和本单位的重点,细化实施方案,合理安排进度,扎扎实实开展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在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个阶段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上下一体的宣传态势。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分阶段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效和经验,提出具体推进要求和改进措施。同时要推介好的典型和做法,确保活动在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厅安委办电话:0731-88770138,传真:0731-88770033 电子邮箱:csyc@tom.com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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